作者f14mp5 (居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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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纖體瘦身、化瘀 食品廣告詞禁用
時間Sat Oct 6 12:54:26 2012
相信有不少前輩會透過文字作品「工商服務」(註)得到收入,
或參加業者的廣告文案比稿,要注意喔: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16621
《纖體瘦身、化瘀 食品廣告詞禁用》
2012/10/05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纖體」、「瘦身」、「青春永駐」、「延年益壽」…,這些食品或健康食品的廣告詞,
未來將禁止在廣告出現,以免消費者被誤導。
食品或健康食品不能像藥品一樣宣稱療效,但業者常使用遊走法律邊緣的廣告詞,吸引消
費者購買。衛生署修訂新標準,增刪「廣告詞涉及醫療效能」、「未涉及醫療效能、但涉
及誇張或易生誤解」的部分用詞。
有些食品號稱能夠「纖體」、「瘦身」。衛生署認定,纖體、瘦身廣告詞,雖然未涉及醫
療效能,但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延年益壽」也須停用,只能用「延遲衰老」,業者若
使用,將會罰四萬至廿萬元。
過去允許食品及健康食品,用「青春永駐」、「青春源頭」廣告詞;新標準規定不能用,
只能用「青春美麗」;「減少疲勞」不能用,須改以「抗疲勞」;另外,原允許的「使小
便順暢」也停用。
中藥材不能使用「補腎」、「潤肺」等廣告詞,衛生署這次也新增,不得使用「化瘀」,
否則涉及醫療效能,可依食管法罰廿萬到一百萬元。
另外則放寬「改善更年期障礙」、「平胃氣」、「防止口臭」等用語的罰則,過去這些用
語被認為涉及醫療效能,未來則只認定未涉及醫療效能、但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使用者
罰四萬到廿萬元。
現代人常吞維他命,這次也放寬部分維他命的生理功能廣告詞。例如,鋅常被認為有助男
性雄風,所以允許加上「有助於維持生長發育與生殖機能」廣告詞;維生素C可加上「具
抗氧化作用」。
註:「工商服務」新成語意思在這: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01/21/%e6%96%b0%e6%88%90%e8%aa%9e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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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18.131
※ 編輯: f14mp5 來自: 114.24.118.131 (10/06 12:55)
1F:→ chuck158207:你看第一段他規範的範圍,就跟你要說的東西毫無關係了 10/06 13:10
2F:→ f14mp5:但確實發生有醫療院所邀請部落格版主寫廣告文,結果被罰... 10/06 16:16
3F:→ f14mp5:畢竟現在文字作品廣告化越來越明顯了,所以趕緊來提醒 10/06 16:17
4F:→ suzy0923:法律上 醫療院所買廣告本來就是遊走在法律邊緣的 10/07 01:10
5F:→ suzy0923:基本上是不允許廣告(合理刊登醫療內容不在此限) 10/07 01:12
6F:→ suzy0923:請參閱醫療法、醫療廣告管理規則和醫改會的網頁 10/07 01:13
7F:→ suzy0923:醫療服務內容和法律服務內容牽涉公益基本上請少將此服務 10/07 01:14
8F:→ suzy0923:種文字作品廣告當作商品經營! 10/07 01:15
9F:→ suzy0923:不好意思醫療廣告的管理規則名字我好像記錯 請大家自行 10/07 01:26
10F:→ suzy0923:查詢了 10/07 01:26
11F:→ f14mp5:推suzy大說明~~ 10/07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