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ast (駱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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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台北文學獎抽掉作品的做法讓人難茍同..
時間Wed Dec 5 19:56:13 2007
※ 引述《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之銘言:
: 朋友打電話來哭訴,說她辛苦寫的台北文學獎作品
: 因為投稿一時疏忽,只印了一份,之後向主辦單位說希望能補救
八份只有一份,這是沒看好規定。
: 但會不會我確實印了八份,但他們整理時自己漏失一份,或算錯
: 於是我的作品就被抽掉了?
八份少一份,這是疏忽。
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或許我是過於嚴苛跟殘忍。
但規定是一種契約跟限制,參加比賽的人都應是要盡數了解的。
而事實很明白,他沒能先看好遊戲規則。
以你舉得少印一份的例子,這才算是"一點點"的疏忽。
若是這樣刷掉,要我也就認了。
因這是比賽,本就大意不得,它的本質本來就是"殘酷"的。
而規則解釋權是在台北文學獎的手上,而非參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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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他打電話來通知,還算禮數到了。
總比連個理由都沒給,直接刷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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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196.30
1F:推 kpg:對方沒有打電話來通知 是打電話去問 被告知只能抽掉 12/0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