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Life
標題[公告] 板規增訂
時間Thu May 11 20:57:24 2017
為維持良好的討論風氣,特增訂以下板規:
第十二條 若有使用者濫用申訴功能,即認定為濫訴
如申訴案多達兩件以上或不同ID申訴案,內容重複或相似;
或大量(兩封以上)轉寄私人信件、其他組務事務看板文章(兩篇以上)於本板板面,以致洗
板或對板主群造成騷擾等,板主群得不受理相關申訴或水桶一年處置
再犯,則設為黑名單或處以永久水桶
第十三條 免洗ID或分身違規者將從嚴認定
本條所稱免洗ID,即登入次數少於200次且發文數少於100篇者
而分身帳號認定條件如下:
1.登入位址相近
2.相關帳號皆有違規紀錄
3.承上,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主張相近
滿足以上條件,即認定為分身帳號
免洗ID違規者,水桶處分視情節而定得處以兩倍以上至五倍不等
再犯則處以水桶一年,屢勸不聽者永久水桶
分身帳號則處以永久水桶,並向小組長申請多重分身帳號查詢
以上板規亦將納入本板板規中,也請各位使用者配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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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222.18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ife/M.1494507448.A.FE4.html
※ 編輯: canandmap (111.241.222.188), 05/11/2017 21:08:26
1F:推 scop28: 依照這公告 發文數少於100篇者 是免洗ID 05/11 23:31
2F:→ scop28: 那flower2046不就是了? 05/11 23:31
f板主並沒有符合免洗ID定義,因為該使用者上站次數為1007次
3F:→ scop28: 另外 主張相近就叫分身帳號似乎不合理 05/11 23:33
4F:→ scop28: 如果連登入位置也拿來說 前幾天在檢舉版看到 可能連群組長 05/11 23:33
5F:→ scop28: 都變分身帳號了喔 05/11 23:34
帳號部判定的依據並不會只有IP,而是依據板主或小組長提供的其他證據來判定
希望您能了解
6F:→ scop28: 另外一個問題是 如果申請了多重分身帳號查詢 結果證明 05/11 23:51
7F:→ scop28: 不是分身的話 那處以永久水桶不就變成冤判了? 05/11 23:51
免洗ID與分身只要沒有違規,自然不會被水桶或送帳號部
且如果查詢分身結果不符板主判定,自然會將永久水桶公告撤銷
但,之後若還有違規還是有可能被水桶,也請各位使用者在發/推文之前,多想兩分鐘
8F:→ malosing: 別急著出來 05/12 00:17
9F:推 aki0530: 推 05/12 00:21
10F:→ YoursEver: scop28,你漏看了"或". 還有,怎麼你的上站時間怎麼恰好 05/12 00:24
11F:→ YoursEver: 都滿足某個條件啊? XD 05/12 00:24
感謝此位使用者提醒
免洗ID認定條件應要同時符合,故已修正為「且」字
※ 編輯: canandmap (111.241.222.188), 05/12/2017 00:33:46
12F:推 hateOnas: 那個 分身認定要帳號部喔 版主私自認定是無效的 05/12 11:03
13F:推 u9003096: 免洗I'd"違反板規",違規情事由看板管理者認定,至於分 05/12 11:10
14F:→ u9003096: 身帳號,只是輔助評估,並不衝突,權限不在帳務部 05/12 11:11
15F:推 hateOnas: 免洗ID當然是看板管理者認定 而分身帳號權限在帳號部 05/12 11:27
16F:→ hateOnas: 你有沒有看過 上站 30 次 文章就可以有100篇的... 05/12 11:27
17F:推 u9003096: 重點不在上站幾次或文章幾篇,重點應該在違反版規,違 05/12 12:12
18F:→ u9003096: 反版規由各板管理群管理,很正當呀 05/12 12:12
19F:推 kkabcd: 但是上站超過次數或文章超過數量就不是免洗帳號了 05/12 13:50
20F:→ kkabcd: 兩篇以上就是多.... 真的很多 你知道 05/12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