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Life
標題Re: [板務] 未定義水桶後以分身發文的處理
時間Wed May 10 00:20:09 2017
※ 引述《NohohonZoku (のほほん族)》之銘言:
: 板主群、各位板友好,檢視板規後,發現對被水桶者開分身貼文並無相關處理,問題包含但不限於:
: 一、對疑似分身該如何檢舉?例如提出何種事證予板主群?寄予專任一位或任一板主均可?
通常分身檢舉,有以下條件:
1.IP相同(有些情況下同IP不一定是同一人持有)
2.本尊曾有違規紀錄(水桶或不受歡迎使用者)
3.發言相似或完全雷同
4.分身於板上有違規
我們建議,檢舉者盡可能將以上事證蒐集齊全,再寄予任何一位板主即可
: 二、板主群相對應的處理流程為何?例如受理後是直接轉送ID_Multi不介入?或經板主群會議後再決定是否移送?是否在板面公告移送?
以本板而言,板主群將討論後進行認定,如成立的話將向小組長申請多重分身帳號查詢
並由小組長向帳號部提出申請
: 三、違規者的處分?例如若經確定為分身帳號,需定義其情節嚴重程度區分、裁罰標準、再犯累罰;另外,如ID_Multi已裁罰退註、刪帳,是否能在再針對其做處分?(可能有一罪數罰之爭議);如當事人於移送前承認,並進行道歉等行為,是否保留認罪協商、減輕處分之可能?
如分身違規,部分看板是比照本尊違規之情節進行行政處分
也有看板是水桶加倍並將文章退文處理
至於本板,將會參考各大板分身條款而制定之,請耐心等候
: 四、濫訴之處理。例如因報復所生之相互舉發、查無實證、構陷、主題不明、未依規定方式檢舉或舉證等,板主群針對此行為的處理或處分。
板規第八條雖然列明申訴相關流程,然對於濫訴部分是需要板主群討論後認定
原則上,若申訴案多達兩件以上,且內容重複或相似,或不同ID申訴案之內容相似、雷同
或大量(兩封以上)轉寄私人信件、其他組務事務看板文章於板上,以致洗板或對板主群造
成騷擾等,除不受理相關申訴外,板主群得設以黑名單或水桶一年處置
申訴原意為受到水桶等行政處分者,得以向板主提出異議並請求解除其行政處分
我們相信,沒有人會願意拼命申訴同一件或相似的案子,只為爭取自己的發言權益
甚至以分身或請託其他帳號,來進行上述的動作
但,在部分使用者刻意利用漏洞,不停於其他組務事務板上申訴同一件或多件相似案例的
情況下,於濫用申訴權,也就是濫訴部分,板主群將嚴加認定
至於不受歡迎人物,經小組長、群組長認定者,自無申訴的權利
: 五、條例之產生方式。例如經板友討論後由板主群擬定相關規定,於公告後施行?
: 以上,感謝各位撥冗閱畢,期能抛磚引玉,完備板規未盡事項。
目前板主群傾向於將分身條款增訂於現有板規中,預計最遲5/12前增訂完畢
感謝N板友的建議,也謝謝各位於板上對於板規的各項建議
希望Life板可以朝理想的學術討論而不涉及營利行為的方針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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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ohohonZoku: 感謝答覆。 05/10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