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toml (灰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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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九十八學年度上學期服務行事曆
時間Sat Sep 11 22:58:51 2010
九十九學年度上學期法律服務日期2010/10/02
日期 組別 掛號輪值 掃除輪值 備註
一 十月二日 單.雙數組服務 01 03 4:30期初社員大會與新進
社員講習單雙組皆須出席
二 十月九日 雙數組服務 02 04
三 十月十六日 單數組服務 05 07
四 十月二十三日 單.雙數組服務 06 08 交第一次案例要旨/4:30
預定研究生報告
五 十月三十日 雙數組服務 10 12
六 十一月六日 單數組服務 09 11
七 十一月十三日 單.雙數組服務 13 15 交第二次案例要旨/4:30
預定研究生報告
八 十一月二十日 雙數組服務 14 16
九 十一月二十七日 單數組服務 17 01
十 十二月四日 單.雙數組服務 18 02 交第三次案例要旨/4:30
預定研究生報告
十一 十二月十一日 雙數組服務 04 06
十二 十二月十八日 單數組服務 03 05
十三 十二月二十五日 單. 雙數組服務 07 09 交第四次案例要旨/4:30
預定舉行案例報告
1.修習「法律實習一‧二」者,請於九十九年一二月三十一日中午12:20~13:00至社
辦將案例解析報告親手交給 許士宦老師。(案例要旨上傳CEIBA作業區即可)
2.注意網頁www.law.ntu.edu.tw/legalservice以及Legalservice@ PTT版的訊息。
3.社員應於備註中時間提出案例要旨報告,說明其在前所參與處理之事件案號、
案由,以便隨時查核。
4.負責
掛號和掃除輪值之組別,請全組於服務當日十二時半前,至法服1708
社辦向內務報到,聽其分配協助準備服務事宜。不克出席而未事先告假者,記缺席一
次。
5.各服務之組別請於服務當日一時前至服務地點集合完畢,一時十分未到者而於一時十
五分以前向考核報到者,為遲到,遲到兩次者,以請假一次論。一時十五分未到,亦
未辦理請假手續者,為缺席。無故缺席次數於同一學期內達三次者,以退社論。當日
案件皆已解答完畢時,已服務完畢之組別應通知總幹事報請社主任,准予結束
服務,擅離者為早退,早退兩次者,以請假一次論。
6.請假手續,請於服務前一週內,服務當日十二時十分前,至社辦門口公佈欄上請假登
記表登記。
※ 編輯: utoml 來自: 218.166.199.23 (09/12 12:02)
※ 編輯: utoml 來自: 140.112.158.154 (09/13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