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pfan (源)
看板LegalService
標題[建議] 給第二組的同學
時間Wed Dec 30 23:48:16 2009
在上次12/26號服務時
在我發現的時候~約莫2.3點時
第二組的同學已經從他們應該待著的服務地點全數消失
而我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告知
然而
更多更早結束的組別
聽從林明鏘老師的指示
乖乖的在原先服務地點做自己的事情直到四點才離開
我有聽說有些人是去第十四組服務了
但是我仍然沒得到告知~所以也沒有經過老師的同意
行事曆下方的注意事項寫得很清楚
服務結束時應告知總幹事~經過指導老師同意才能解散
所以本來應該記你們早退
但是因為已經期末~兩次早退=一次請假~記了沒什麼實益~也不想增加考核的負擔
所以就不做任何處分~請不要再讓一樣的事情發生第二遍
也請各位社員注意~服務完請不要自行解散~最少也要經過掛號處文書的同意
然後在與老師的討論之後
下學期應該是會取消指定制度
所以某些組會特別久或特別快的狀況也許可望得到改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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