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yjoy ()
看板LegalService
標題Re: [情報] 案例要旨!!
時間Thu May 15 17:50:20 2008
我稍微解釋一下,
許老師對於案例要旨的想法,
就是評鑑大家在法律服務課程的參與程度,
所以每個人聽到當事人敘述案子著重之處應該會有不同,
大家就把自己聽到案由的重點以及敘述方式用電腦打、手寫皆可,
並沒有要求各位社員一定要手寫!!
請各位社員不要誤會!!
還有擬答的部份,敘述的方式可以不同,
但結論應該要相同!!因為是同組討論出來的答案,
不可能產生不同的擬答。
若社員還有問題,可以推文說疑問!!
大致上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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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4.38
1F:推 ddkitten:請問案例要旨需要寫擬答嘛? 05/16 00:23
2F:→ ttyjoy:阿..我之前是有寫了 我不知道其他組是怎麼運作...應該寫 05/16 00:42
3F:→ ttyjoy:案由即可吧 05/16 00:42
4F:推 ddkitten:謝謝張總! 05/18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