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yjoy ()
看板LegalService
標題[情報] 案例要旨!!
時間Sun May 11 11:59:04 2008
請大家不要複製貼上,
用手寫的!!!
或者案由敘述方式有些變化,
老師說下次在發現複製貼上,或者是複印者,
會開始扣分!!
請各位社員注意一下!!!
關於第四次案例要旨,5月31日當天交至許老師桌上,
或者6月13日交至許老師桌上,
這兩天擇一繳交皆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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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38
※ 編輯: ttyjoy 來自: 140.112.214.38 (05/11 12:01)
1F:推 coconutwei:行事曆上沒有第四次案例要旨吧??(我是看置底文的) 05/11 19:03
2F:→ ttyjoy:樓上....你在重看一次可以嗎 囧 05/11 19:53
3F:推 coconutwei:看到了...顏色一樣XD 05/11 21:37
4F:→ chensui:原來老師會看喔... 05/12 15:46
5F:→ ttyjoy:沒錯!!! 05/13 00:13
6F:推 blueskylovee:之前有個政見說一組交一份要旨不知道可不可行? 05/14 15:28
7F:→ ttyjoy:老師說案例要旨有評分之必要,所以無法變成一組繳一份 05/14 22:42
8F:推 lynechrista:呃 看不太懂 是說案例要旨只能用手寫不能用電腦嗎 05/15 02:44
9F:→ ttyjoy:案由敘述方式不一樣!!! 05/15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