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nechrista (let go)
看板LegalService
標題[問題] 請問可以稍微說明一下星期六活動的問題嗎
時間Wed Oct 3 13:11:47 2007
請問學長姐們
可以將本星期六新生須參加的
場次 時間 地點 大會主旨
一併在同一篇文章內寫出 並轉錄於各系系版 或是公佈於公佈欄嗎
因為散見於各篇內 或是單單將'非自貴社直接聽到的消息'轉告
有時會讓人困惑
再者 也想請問 下午一點的那場 新生就得直接解答法律諮詢了嗎
最後 如果不是我偷懶發呆學姊報告時恍神
那麼就是學長姐在報告時 的確只通知星期六當日需參加社員大會
而再之後參考貴板上的行事曆 發現只標下午四點半到場即可
因此對於有些該日下午或早上已經排定行程的同學來說
突然要求下午一點也要到場 又規定未到者須聽完錄音檔後繳交兩千字文章
(還是只有下午四點半那場?)
實在強人所難
畢竟 依我的看法 法律系學生的生活並不一定要完全貢獻給法律
我們總會有自己的生活
還望學長姐不吝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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