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adize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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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為什饃有人嘴巴說佛,但行為卻.....
時間Wed Dec 5 22:59:11 2012
跟陌生人討論死刑存廢
此人自稱
『
學佛五年了
受過皈依
戒有在持
經論讀了不少
碰到問題要講也都能謅出個道理
修行也有在做
碰到人家需要幫助也會自然而然的幫助』
在很多版面的推文都是很有佛理
很有道理
但 信件回應居然是
以下節錄
『假如要廢死我也想過很多招
譬如丟南海諸島讓他們去占領中國或越南的小島
或者讓他們在牢裡可以用自己賺的工資做生意
賺的全都賠償給受害者家屬 沒家屬的賠給聯合勸募
賠滿一千萬就可以出獄 看你賠八十年還是兩年各憑本事
或者當死士 碰到要攻堅或是炸彈引爆就找他們
先打死一個惡徒一點 抓到一個半點 引爆一個炸彈半點
複雜的一點 集滿五十點就自由
又或者讓特種部隊練功 雙方都發漆彈步槍跟橡皮刺刀
哪邊全滅就算輸 死刑犯這邊輸了就抽籤處決十分之一
特種部隊輸了就禁假扣薪水
又或者讓同一個監獄中所有的犯罪者一起來推派
每星期投票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囚犯都是候選人
人氣最高或最低的十分之一會被槍決
(避免大尾的操作投票)』
最後,還發表這種論述,實在令人看不下去
『你想當我的小寵物嗎?動物可以自己選喔(不過限哺乳類) 』
原始信件都已經備份,
我想問的是
學佛之路,這是必經過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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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35.203.47
1F:→ poohkoala:陌生人嘛~這是人家的言論自由~自己何必起心動念呢?? 12/05 23:26
2F:推 vajra0001:^^ 12/05 23:27
3F:→ poohkoala:認真~你就輸了~ 12/05 23:27
唉...一開始信件還有理性,但小的秉持邏輯推論後,
不知為何,對方回應變得如此激烈,這就是『打回原型』嗎?
我想我是輸了,因為小的認真回應...
4F:→ vajra0001:甲乙信件辯論中甲邏輯無法維持>甲威脅po上佛版>乙不受 12/05 23:30
5F:→ vajra0001:威脅>乙po版 以上懶人包 12/05 23:30
6F:→ vajra0001: 甲 12/05 23:45
師兄的邏輯非常令人折服,
想出眾多『公開處決』的方法而自認為沒有犯殺戒(殺意之動念)
欽佩欽佩~~師兄的邏輯世界,是所向批敵,無人可及
您自認為十分有邏輯,有符合修道之人作為
我說放到佛學版好不好阿,來求公允,這是叫『威脅』??
威脅法律上定義是『提出惡害通知,使人感到畏懼』
這是惡害通知???
此邏輯可謂無敵也~~~~
7F:→ summertrees:這跟辯論結果無關,跟各人內心作意有關 12/06 00:24
8F:→ summertrees:淨空法師說佛教是最不注重形式的,也就是說,就算一切 12/06 00:25
9F:→ summertrees:形式都作足,也不保證是真的有修行.一個人的外在的言行 12/06 00:26
10F:→ summertrees:就是內心狀態的呈現.每個人都可以藉此好好觀察自己. 12/06 00:26
11F:→ summertrees:境界沒現前,說什麼都是空話,境界現前能保持身口意清淨 12/06 00:28
12F:→ summertrees:才是真的有功夫. 12/06 00:29
13F:→ summertrees:印光大師說:常生慚愧之心及懺悔心.學佛人都應自我戒慎 12/06 00:33
樓上老師說的是,當行為淪為『口頭禪』
還繼續說修行,不知道這是不是反而變妄語,成為一種罪惡
14F:→ poohkoala:修行/修心~聖嚴法師觀察日本禪在西方的問題..印證很多 12/06 01:00
15F:→ poohkoala:人開了悟(至少有初果)但是沒有修威儀,外在就是變成嘻痞 12/06 01:00
16F:→ poohkoala:內在說心無掛礙~但這樣的佛教樣貌真能幫助全世界的人嗎? 12/06 01:02
17F:→ shtmn:廢死比較有慈悲心? 支持死刑就没有? 12/06 01:02
18F:→ poohkoala:空有外在=>偽善,裝模作樣~沒有威儀,心空法空=>狂人 12/06 01:03
19F:→ poohkoala:道理懂了~要能事相圓融,事理無礙不容易~兩者都要修 12/06 01:04
嗯嗯,這就是小的深切的感覺,知道『道理』,但行為卻『無理』
謝謝樓上老師提解
※ 編輯: paradize 來自: 111.235.199.131 (12/06 08:39)
※ 編輯: paradize 來自: 111.235.199.131 (12/06 08:45)
20F:推 unique11:圓教中 是離一切相又不壞一切相 且行於一切相 這才叫大乘 12/06 16:44
21F:→ unique11:不是立於諸法空相而行為駭俗 阿彌陀佛 末學淺見 12/06 16:44
22F:推 EVA010200:勸導paradize:此文有違反板規4.6, 12/06 18:39
23F:→ EVA010200:此文形式上是討論死刑之名,但行影射某板友之實, 12/06 18:40
24F:→ EVA010200:本人判讀本文是爭議文和離題文,之後請勿再犯, 12/06 18:42
25F:→ EVA010200:不然依板規加重處置 12/06 18:42
26F:→ EVA010200:況且,您也說某板友也是跟您信件討論,您把別人的信件 12/06 18:44
27F:→ EVA010200:公開化批判,閣下的作法也不合理。 12/06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