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看板Learn_Buddha
標題[公告] 本板正式板規(進館守則須知)
時間Sun May 30 18:29:52 2010
^L#y#
Learn_Buddha [漢傳佛經] 精進實修館
進 館 守 則 須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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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 Learn_Buddha [漢傳佛經] 精進實修館 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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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板成立宗旨與走向
2. 本 板 聲 明 事 項
3. 本 板 正 式 板 規
4. 文 章 板 風 規 劃(前言必看)
5. 常駐板友定義與名單
6. 三位板主職權之劃分
7. 快 速 了 解 板 規
8. 離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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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三位板主職權之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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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離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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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三位板主職權之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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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離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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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 板 聲 明 事 項
3. 本 板 正 式 板 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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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常駐板友定義與名單
6. 三位板主職權之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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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離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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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板成立宗旨與走向
宗旨:本板以"清淨(身.口.意.三業)"為主,熄滅"貪、嗔、癡"為目標;
採共同研修(實修)勉勵,精進求道為目的。
(未來板面發展,亦可隨著常駐板友群的建議而作新增。)
[100/7/23 "宗旨"註明(身.口.意.三業)(實修)等字]
走向:
一、深入經藏,完全以
漢傳佛經(CBETA、大正藏)為主,相關為輔。
畢竟CBETA、大正藏(大藏經)
http://www.cbeta.org/index.htm
範圍廣大,許多人窮一生也難讀盡,
實該有專板來作"深入"討論研究、實修。
二、避免一再循環的"南、漢(北)、藏"傳彼此間論戰的話題,想要跳脫此框框,
直接深入
漢傳佛經(CBETA、大正藏)討論、研修。
(因此想要討論"南、漢(北)、藏"傳之間的差異,可至相關板面討論)
因為CBETA、大正藏(大藏經)讀都讀不完了,實在需要一個"清淨地方",來作專心研討
、實修驗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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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名解釋:
原申請板名:漢傳佛經"受、持、讀、誦"精進實修板
名詞解釋:
1.漢傳佛經:係指歷代編修的大藏經,乃至近代的大正藏、網路e時代數位化的CBETA。
(
http://www.cbeta.org/data/budadata/hisutra.htm 歷代漢文大藏經概述)
(下載整部漢傳佛經 http://www.cbeta.org/cd/download.htm 感謝該站護持)
(http://www.cbeta.org/donation/index.htm 請捐款護持電子佛典網路傳法)
2.受、持、讀、誦:此乃佛經一再強調者,並
"為他人說"。
可詳見本板文章代碼(AID):
#1BqqITlb "略解"。
佛陀教導弟子精進實修,
故深入經藏(法)研習,並採實修性質,仿效佛陀時成立求道者的
僧團一樣,
成立"常駐板友"群,以"貼近僧團"為目標,文章走向亦是以佛法性質來做規劃
,為真正學佛,故英文板名取(Learn_Buddha),
歸依三寶:佛(覺)、法(正)、僧團(淨)。
任何"漢傳佛經上"實修的心得,皆能在此發表。
因為現今工商發達,"在家眾"想要一邊工作或讀書,一邊"專門實修學佛"比較困難,
有賴於網路科技發達,現今學佛已比以前方便太多了,電子佛經、搜尋引擎等......
故有此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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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精進:為何要加入"
精進"二字?
●三十七道品: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正道。
http://www.budaedu.org/doctrin/d44.php3
佛法以"
四念處"為正門、一乘道:身身觀念處,受受觀念處、心心觀念處、法法觀念處。
四正勤(四正勤本身就是
精進的意思):已生惡令斷滅、未生惡令不生;
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長。
四如意足:欲如意足、念如意足、
精進如意足、思惟如意足
五根:信根、
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力:信力、
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
七覺分:念覺支、擇法覺支、
精進覺支、喜覺支、猗覺支、定覺支、捨覺支
八正道: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
正精進、正念、正定
六度波羅蜜:
布施波羅蜜、持戒波羅蜜、忍辱波羅蜜、
精進波羅蜜、禪定波羅蜜、般若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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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不共法:身無失、口無失、念無失、無異想、無不定心、無不知己捨、欲無減、
精進無減、念無減、慧無減、解脫無減、解脫知見無減、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一切口業
隨智慧行、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智慧知過去世無礙、智慧知未來世無礙、智慧知現在世
無礙。
佛臨般涅槃時,亦告訴諸比丘:「汝等比丘,常當一心,
勤求出道。一切世間動不動法,
皆是敗壞不安之相。汝等且止,勿得復語,時將欲過,我欲滅度,是我最後之所教誨。」
●舉凡上述皆可看到
精進二字,可知
精進為佛法的主軸,惟有精進不斷才能到達彼岸,
譬如恆水向東流,精進不止,終有一天也能流向大海,故加入本板板名,隨時提醒板友。
----
4.實修:如"受、持、讀、誦",可詳見本板文章代碼(AID):
#1BqqITlb "略解"。
佛經即佛法,"讀、誦"了之後,更需要"受、持",佛法是拿來修身的,不是掛在嘴邊、
筆戰、或來充實佛學知識而已。
而是生活中實修、實踐、實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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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聲明事項:
本板聲明事項有"兩大方向"、並區分出"六點"說明,
("聲明事項"視同"板規"延伸,違者採"勸告"、"刪鎖文"或"水桶"處置。)
兩大方向:
一、本板以討論漢傳佛經(CBETA、大正藏)為主,相關為輔。
二、本板以"清淨"為主,討論是"虛心、理性"的,嚴禁攻擊、指責、嘲弄、傲慢、刻意
扭曲他意等等,有違板規之情事發生。本板以"互相尊重"他人、維護言論自由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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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
如"宗旨"與"板名"所述,深入經藏,完全以漢傳佛經(CBETA、大正藏)為主,相關為輔。
但CBETA,大正藏裡面仍有"密教部類",或屬"藏傳或密宗等",故非專門讀誦範圍,乃
屬於
"藏密、儀軌、上師、密宗"等等藏傳或密宗"獨有體系"為主,請洽詢
Tantric 板
或相關板面討論,如沒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創相關板面。
但密教部類也有不錯的經典(如"楞嚴經"等),或與漢傳相應等經,而
非屬上述藏傳或
密宗"獨有體系"(如藏密、密教、儀軌、上師制度等),亦可供讀誦分享,
不在此限,也
就是說
顯教方面互通者,不在此限。
a:若是誤貼,則請轉貼他板。
b:依憲法賦予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為免紛爭),嚴禁於此板攻擊他教[包含藏傳或密
宗、世界性宗教(耶、回教等)、一貫道、民間信仰等不違反我國法律規定之宗教],
本板以實修漢傳經典為主,而非批評他人宗教自由信仰,若是藉機攻擊者水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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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
有關南北傳爭議規定,因為漢傳大正藏、CBETA裡面也有阿含部,為避免已長達百千年之
戰--南北傳爭論,
所以於此(巴利語、與梵文何者才是最貼近佛說?)不再辯駁與討論。
在此以CBETA、大正藏裡的阿含部類為主,若相應到南傳經典,也歡迎貼出,但以互相尊
重為立場。若是援引他方著作也可以。
關於南北傳誰才是正宗,此方面請洽詢相關板面討論,如沒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創相
關板面。以直接深入經藏(阿含部類)實修為主。有關律藏部分,亦復如是。
否則整天永遠都是在戰南北傳誰才是對的而已,互不服輸,如何精進實修?
如果要以"南傳四部為主"的話,請洽詢相關板面討論,如沒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創
相關板面。
為了板上和諧,不可南北傳互相攻擊,本板以"漢傳阿含"為主,原則上均可貼出,僅供
網友參考,相互尊重,看要接受哪種說法由板友們自行決定,而不能認為"誰是誰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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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之,請尊重他人想法。有關律藏亦復如是。違者水桶。
如果要以"南傳四部為主"的話,請洽詢相關板面討論,如沒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創
相關板面。
第三點:
一律禁止有關大乘非佛說等,基本上"
完全承認"漢傳大藏經、CBETA大正藏擁有的經典
為佛說,如果仍有疑問,漢傳大藏經、CBETA大正藏都有"疑似部類"可供參考,畢竟我們
不是古德、高僧等,會歸類於疑似部類都是古德、高僧們長久研究,才放置此處,但
還是以"疑似"二字表示,而不敢以"偽經"二字直接認定(除非真的太誇張了),可見任定之
標準多麼嚴謹,
乃是怕以後若挖掘出什麼史料而翻案。
且對於佛經,一字一句即使是考察到敦煌部,凡牽涉到佛經,無論與原版是否完全符合
,皆納入大正藏範圍,目的是怕以自身的觀點誤判,所以都納入,並作歸類。畢竟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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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的挖掘出什麼史料而翻案,那就不好了,
所以切記不可認為經典描述,不合己意,
而認為非佛說、或說此是偽經,如此便犯了口業,嚴重者還是毀謗正法,毀謗正法的業報
是無量無邊的,不可不慎。
第四點:
本板承認CBETA、大正藏裡經典所記載的咒語,不可以某部經典記載來毀謗其他經典。
(
藏傳或密宗"獨有體系"請至相關版討論),
第五點:
嚴禁毀謗受具足戒之法師、僧人(僧團)、或慈濟(或慈善團體),並對其"身"進行批評,
您可以對於他於
大眾中所做的"事",作出建議或改進(對事不對人),而不得對其"身"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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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上的批判,
既然批評了,就要說到做到(自己親身去實踐,且要作的比他們好)。
畢竟對方並沒有領老百姓薪水,如慈濟等等,都是自己發心去作的。否則如果覺得不好,
頂多不去護持或供養罷了,或者由您"親身去實踐"把他們的缺失給改正,而不是只會掛在
嘴邊爛罵而已,因為他們並不是政府單位,沒有領您們的稅金,要批評也是有出錢出力的
人。且既然批評了,就要說到做到(說我要作比慈濟更好),否則您就永遠只是一張嘴而已
。(請不斷參酌本段這五行)
僧團是要讓人歸依的(三歸依),不是要讓人批評的。
第六點:
因為漢傳CBETA佛經部類眾多,如阿含部類、法華部類、華嚴部類、淨土宗部類等等...
...,因為佛說法對象往往根據眾生根器不同而說法。
金剛經:"如來有所說法耶?"http://book.bfnn.org/books/0613.htm#a07
金剛經:"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
說,是名說法。"http://book.bfnn.org/books/0613.htm#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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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勿以"某經"與其他經不合,而毀謗他經。
應該想辦法作調和,而不是看到某一句一字與其他經典不同,便毀謗某法門。
您可以提出來,或者是想想自己是否會解佛意,有沒有地方想錯,並做融通與調和說法,
而非以己經來毀謗他經。尊重他人的想法與看法,或者是因緣未到而已。
也就是說,可以提出來,但是要看不看隨便各人,嚴禁以言詞互相毀謗他經,說該經不
正確(非法),以免因自己"不會佛意",而有斷人慧命、嚴重者毀謗正法之嫌。
看到佛經應當想想是否有錯解佛意,而不是看到不合己意,便心生毀謗、質疑非佛說。
因為若是自認自己的杯子已經滿了,那就再也裝不下了。
本板一再強調:請尊重他人立場與想法,勿生嗔心而攻擊嘲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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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處置:
a:為了調和本板氣息,熄滅嗔恨與煩惱,故嚴禁以"言詞、語意"以"某甲經"來毀謗
"某乙經"非法,
請尊重他人。
b:上述的"言詞、語意",指以"文字或可以明顯感覺"出毀謗"他經非法"之論。
以上違反聲明事項者,板主可採"勸告"、"刪鎖文"或"水桶"處置,一切以板主認定為主。
勸告與刪鎖文:以板主認定為主。
水桶處置:至少兩週起跳,如正式板規"另有規定"者,以正式板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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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板 正 式 板 規:
前言:本板規依據本板
"聲明事項"而做制訂。
"聲明事項"並視同板規效力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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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水桶處分,比照ptt他板慣例,請於到期後,自行來信請該板主解除。)
第一條:
A:
有[攻擊、指責、嘲弄、暗諷(反諷)、挑釁、毀謗(妨礙名譽、或公然污辱)、刻意扭曲
他意],等等之一的行為發生。
舉例說明:如對本板、或板友、或板友所認同與討論之事項等,有
攻擊:
1.含人身攻擊,包含攻擊執法人員(板主),影響板務運作,舉例如警察執行公權力,但卻
被民眾攻擊(含言語),則依妨礙公務辦理,今執法人員(板主)亦比照辦理。
2.不"對事不對人",卻"對人不對事"。
但對於他人明顯違反五戒十善等部分,也就是說
指出他人哪裡有過錯(違反五戒十善等等,即佛經裡所述的過失、缺點),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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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責:
1.如自己也做不到,卻指責他人要做到。
2.一再指責別人的缺失,而非討論文章或指出內容正確與否。
3.以"疑問句"不斷指責他人(人身方面)。
4.討論文章時,卻以明示或暗示,指責其為某某宗教或人士的弟子,非討論文章,轉而
指責他人之派別有誤(而該宗教或人士並無違反我國法律),而非"引經據典"指出該派
別哪裡有誤!
嘲弄:
1.如每個人都可能會說錯,但卻於指正之後,補一句"笑、好笑、哈哈等言語"、"連基本
(常識)的也不知(如佛學上)"、或"虧你(之前)作過XX之類"等,令人覺得有譏辱之舉。
2.連指正都沒有,卻以上述(1)的方式而作嘲弄。
3.以明示或暗示其為某某宗教或人士的弟子,而該宗教或人士並無違反我國法律,但有
藉機嘲弄(含暗諷)之嫌。乃不針對文章內容,而卻針對他人(含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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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諷(反諷):
1.如以不當譬喻"指桑罵槐",令人有受辱之感。
2.以言語暗(嘲)諷對方於佛法上或生活上,無知或少知等。
3.其他語氣使人感覺尖酸刻薄、酸言酸語等。
4.如"以您學識淵博,應該知道才對"等等之類,足以使人感覺冷嘲熱諷(反諷)之話語。
以上並非以發言者嘴巴說沒有就沒有,而是比照司法慣例,以文意或當事者感覺而定,
但實際上仍要經"板主最後裁定"才是(以板主認定為主)。
挑釁:
1.如先罵人者與回罵者,雖都有過,但先罵人者因屬"挑釁"行為,故罪較重。
處置方式:"回罵者"為"先罵人者"水桶之1/2處置。
2.一再以言語刺激、攻擊板友,無論被刺激之板友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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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謗(妨礙名譽、或公然污辱等):(
除了刑法所述,另負刑法之責任外)
1.以自行揣測之詞,妨礙他人之名聲。
2.藉以"疑問句"毀謗他人之名譽,舉例:如"你是XX(如白癡或無知)嗎?"、"你媽好像跟
別人怎樣?"等等之類的"疑問句",雖以疑問句表示,但仍有譏辱、毀謗他人之嫌,故
仍屬之。
刻意扭曲他意:
1.如說別人沒有說過的話,只要是"文章或推文"裡
沒出現的文字,即不得自行揣測、臆
測他人之意,而衍生出自己所想要說的。
2.如某甲只說過
A詞,但某乙卻自行把
A詞"加上其他文字、轉換成"
B話,藉以諷刺、攻擊
(如上述之行為),某甲所沒說過的
B話等皆屬之。
3.明明某甲只講過
A話,卻被扣上
B詞的帽子,如上(2)所述。
4.斷章取義,擷取某甲該文之一段文字敘述,而刻意忽略該文之其他敘述,而使其他人有
誤解某甲原文之意。
前所謂"
刻意"之判別者,以"板主認定"為之。
●以上違者,首犯勸告+水桶三週,再犯者水桶二月,三犯一年(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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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則上本板是不希望僅是玩ptt,而變成如八卦板,有些板友被告等"實際法律"上層次
之問題,徒增煩惱,非本板之意,故希望大家能對以上能有共識,謹慎發言,勿違反
上述。
C:本板規之"水桶處置",除了板主可主動勸告、檢舉判決外,其他之有關挑釁、人身攻
擊(如上所述),只有受挑釁、攻擊(如上所述)等"受害當事人"可檢舉之(並請備份證
據後
,寄到"執律板主"信箱),不接受第三局外人檢舉,並請檢舉文勿發表於板面上
,如本板規"第三條之 H 項"所述。
D:違反本板規者,為免繼續亂板,
板主可以自行認定,而採先行水桶制度,並請被水桶
者三天內,寄信到該板主信箱解釋,否則視同接受該水桶之處置。
如未經信箱解釋,依據ptt法院《PttLaw》規定不予受理,請勿越級申訴。
如解釋後,經板主認定仍有違反板規之嫌,以板主裁決認定為準,不服者可至組務板
覆議申訴,並依小組長判決認定結果,得"撤銷 或 維持原判"為之。
E:
若行為"遊走上述之邊緣"者,以"板主認定"為主,板主得以勸告、刪鎖文為之。
如有不服者,請採第一條 D項 方式--信箱解釋。請勿越級申訴。
勸告、刪鎖文方式,不限於"公告、信箱或該文章底下推文"表示,以意思有達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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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ptt法院《PttLaw》規定,本院處理事項:
1.
對於群組長之處分不服->請選
[申訴]
申訴流程:板主(在看板或
寄信至板主信箱申訴)-->小組長(組務板)-->
群組長(組務板)-->行政法官(PTTLaw)
未依規定、越級申訴者不予受理 ]
F:依據
#1DphKTdE 公告
Ⅰ、根據組規:
嚴禁將任一看板上的爭論帶到其他看板爭吵。如他板、原板互帶。
Ⅱ、若是自己不想申訴(不服板主判決),又不按照流程申訴,而有下述行為:
1.到他板藉故延伸原板事項,或寫信、推文、傳訊等擾亂板主行為。
違者,視情節重大,可採勸告或 水桶1月~1年處分(原板補水桶)。
=============================================================================
第二條:依據"聲明事項",為了避免長久爭議話題一再循環,引起紛爭,故不予討論,
如要討論的話,請洽詢相關各板,如沒有也可循ptt即有制度自創相關板面。
●以下文章(刪鎖文、水桶)是否違規之判別,以板主認定為之。
A:本板以討論漢傳佛經(CBETA、大正藏)、並採"實修"心得為主。
其他明顯與板旨不符之文章,違者勸告後請自刪,否則刪文,屢勸不聽者水桶一週。
(刪文前,請備份於)
(↑上一頁 ↓下一頁 ←主選單)
^L:C7:#@d,:C8:#@u,:C6:#@l,:C:#
B:依憲法賦予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嚴禁於此板攻擊、批評(如
第一條所述之行為)他
教,包含藏傳或密宗、世界性宗教、一貫道、民間信仰等不違反我國法律規定之宗教
或團體。
違者刪文,勸告一次並水桶二週,再者水桶一月、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C:依據本板"聲明事項" 第二點,有關"南北傳"所述。
違者刪文,勸告一次並水桶二週,再者水桶一月,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D:Ⅰ:依據本板"聲明事項" 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有關"大乘佛說、咒語"所述。
Ⅱ:嚴禁以最早結集(雜阿含經、四阿含),來明(暗)示、影射、否定其他佛經正當性。
Ⅲ:嚴禁以考證(古)學所謂的明確證據(?),來否定佛經來源或出現時間[請先以考證
(古)學證據證明天道、地獄、餓鬼道在哪]
違者刪文,勸告一次並水桶一月,再者水桶一年(每犯)。
E:依據本板"聲明事項" 第五點所述,嚴禁批評、攻擊(如
第一條所述之行為)受具足戒
之法師(含CBETA裡有記載之古代法師)、僧人(僧團)、或
慈濟(或慈善團體)等。
違者刪文,勸告一次並水桶一月,再者水桶一年(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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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8:#@d,:C9:#@u,:C7:#@l,:C:#
F:
有關"念天"方面:天人的福德至少在我們之上,有的亦接受民間供養;
佛陀教導我們"念天"。
故嚴禁批評、藐視天道眾生(或神明等),可引述佛經話語(如"非究竟"等),但不可
用"自己的文字語言"來批評、藐視、非議之。
違者刪文,勸告一次並水桶一月,再者水桶一年(每犯)。
=============================================================================
第三條:以下為刪鎖文、水桶處置
(刪文前,請備份於):
●以下文章(刪、鎖文、水桶)是否違規之判別,以板主認定為之。
A:Ⅰ、違反"
板規第一條"之文章,
得直接鎖文。
Ⅱ、比照他板慣例,同ip之多重帳號,為免難以(無法)查詢及過程繁雜影響板面效率
,
一律視為分身辦理,違規id(若出現新分身)視同無悔意再加倍處罰。
B:吵架之文章
(鎖文)。(雖然吵架,但無違反第一點,為免有違"清淨"原則,故鎖文。)
請雙方私下信件討論。
C:廣告文
(刪文),但與佛教有關者,不在此限,可暫放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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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9:#@d,:C10:#@u,:C8:#@l,:C:#
D:與板旨"漢傳佛經佛法(如聲明事項所述)、實修心得"
明顯無關之文章。
(勸告後請自刪,否則得以刪鎖文)
備註(PS):為維持板面清淨,本板得於不定期刪除於板旨無關之文章,並備份。
E:不雅之文字、內容、連結、或足以讓人認為有毀謗佛、法、僧三寶之嫌。
違者刪文,勸告一次並水桶一月,再者水桶一年(每犯)。
F:本板不再討論長年循環不止話題---素食主義,禁爭論素食與否,但若是分享個人素食
心得(與佛教連結者),不在此限。其他者可至相關版面討論。
違者刪文,屢勸二次不聽者,水桶二週(每犯)。
G:本板禁政治文、推娃文、明顯無內容意義之文。
違者刪文,勸告一次,再犯水桶一週,三犯水桶一月(每犯)。
(↑上一頁 ↓下一頁 ←主選單)
^L:C10:#@d,:C11:#@u,:C9:#@l,:C:#
H:本板以清淨為主,不希望本板面到處充滿檢舉信函等負面文字。若認為板友有違板規
,請備份證據後,直接寄信給"執律板主",或其他板主也可幫忙協助。
1‧挑釁、人身攻擊的文章,只有受害者可以檢舉。
2‧禁止於板上發表檢舉文。請依照各板主的職務將檢舉文寄給相關板主。
3‧超過一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檢舉但不判決。
4‧超過兩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已屬結案,不再接受檢舉。
違者刪文,勸告一次並請依規定寄信,否則水桶一週,再犯水桶二週,以此倍增。
(刪文前,請備份於)
==============================================================================
第四條:因本板以在家眾貼近僧團、三歸依為準,故僅以"五戒(可保人身)"為最低標準:
自持五戒:
不殺生、不邪淫、不妄語、不偷盜、不飲酒
請勿於板上發表、或讚嘆"違反上述"之標準。
如要討論"放生"議題,也請圍繞在
不殺戒,與"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上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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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11:#@d,:C12:#@u,:C10:#@l,:C:#
如欲質疑手淫、飲酒犯戒與否,請洽詢相關板面,如沒有也可循ptt制度申請一板。
違者一律刪文、鎖文。
(刪文前,請備份於)
●以上文章(刪鎖文、水桶)是否違規之判別,以板主認定為之。
=============================================================================
第五條:本板為鼓勵"讀經、實修、布薩懺悔"之行為,嚴禁以下妨礙之事項:
●以下文章(刪鎖文、水桶)是否違規之判別,以板主認定為之。
A:若有板友於貼出CBETA經文、實修活動、或布薩懺悔時,其他板友嚴禁有"板規第一條"
所述之行為。
違者勸告一次並水桶一月,再者水桶半年、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B:若有板友對於CBETA經文有註釋、討論、發表心得或感想時,其他板友嚴禁有"板規第
一條"所述之行為。
違者勸告一次並水桶一月,再者水桶半年、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上一頁 ↓下一頁 ←主選單)
^L:C12:#@d,:C13:#@u,:C11:#@l,:C:#
C:若有板友於CBETA經文之註釋、討論、發表心得或感想時,有意見歧異,請"互相尊重"
他人之看法,皆可並列板面供參考,嚴禁批評或
任指他人為曲解(難道您就是佛說?)
並依據本板"聲明事項" 第六點所述。其他板友嚴禁有"板規第一條"所述之行為。
違者勸告一次並水桶一月,再者水桶半年、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D:依據本板"聲明事項" 第六點,有關"各經典、各門各派"不同,請"相互尊重"之所述。
其他板友嚴禁有"板規第一條"所述之行為。
違者勸告一次並水桶一月,再者水桶半年、三犯水桶一年(每犯)。
=============================================================================
第六條:
A:
以上水桶之名單,若有人覺得不公,可於布薩期間提出,若"經與會常駐板友過半數通
過",即可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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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水桶之解除:本板採懺悔制,因本板規被水桶者,可自行懺悔,後發信至該水桶處置
之板主信箱,表示悔過,即可免除水桶。
C:本板之公告,視同板規,具有相同效力。
D:本板規得依常駐板友們與板主建議,
而隨時做新增或修改,並於修正後即刻實施。
修正後,會在本文(7. 快 速 了 解 板 規--第二點)上註明,請注意。
但內部"細微文字"之異動,而不影響原規定原意,為免板面混亂則不公布。
有關本板"重大變更"、或"本板規明顯變更與新增"才會在板面上公告。
E:以上若有規定則依板規處置,若板規有未盡之處,則以板主認定為主(含刪鎖文、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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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1:#@d,:D2:#@l,:D:#
文 章 板 風 規 劃
前言(注意事項):
除了漢傳佛經原文外,本板任何文章之心得、註釋、感想、討論等,皆是個(各)人之想法
;各種討論等,皆是板友(含板主)們"自身飲水之後的看法",並不代表(表示)一定是對的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各位板友應當有所認知才是;唯有歸依三寶,深入經藏,精進實
修,自身領悟(以"四聖諦"來熄滅貪嗔癡、煩惱痛苦的根源),方有所得,不應依靠他人。
"當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四念處)
http://ppt.cc/FaAX (世尊向阿難說法那段)
一、本板文章範圍:
1‧討論漢傳佛經(CBETA、大正藏)為主,相關為輔。
2‧本板歡迎"讀經"活動,可每日po一小段,日子久了自然能把一部經給讀過;並盡
可能標點或分段,共利板友閱讀。其他文章分享也可以(含白話或相應之文)。
3‧可以發表佛法上實修之心得、感想或討論;或"生活上佛法實證"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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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2:#@d,:D3:#@u,:D1:#@l,:D:#
4‧若是藏傳的經典,
"顯教部分"(非密宗獨有體系)與漢傳佛經相應者,可以討論。
5‧因為網路e化時代,故本板允許以鍵盤打字的方式,代替原本手抄寫佛經、佛號
po文。
二、文章發表建議:
1‧佛經原文或註釋,請註明網址或出處供參考,以免可能漏貼,並盡量適當排版或
標點,以利板友螢幕閱讀。網址可至
http://www.cbeta.org/index.htm 查詢。
2‧讀誦佛經發文時,即表示已閱讀經文該段一遍以上;若能有一簡單分享為更佳。
三、討論態度:
1‧請以平等虛心理性、互相尊重、謙虛和平、互相提攜(新學)的態度討論。
2‧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請以和平理性的口氣討論、或指正文章不對的地方,
對事不對人。本板以熄滅貪嗔癡、煩惱為目標,而不是助長嗔性。
3‧大膽討論、小心求證:任何人皆可提出自己在佛經上的想法,若他人看到有誤之
處,也請不吝指正(如上1~2點"平和"之所述)。
指正依據:請"引經據典"(漢傳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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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虛心討論,如難免吵架筆戰,請到外面(私信)解決。
四、禁止辯論爭議話題(如素食、放生、大乘佛說、咒語等、或南北傳正統):
1‧本板是實修、實證漢傳佛法的板,而不是以戰文得證,爭論不是實修的方法。
2‧禁止長年素食、放生話題。但對於
不殺戒,"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等的話題
不在此限。
故請圍繞在不殺戒、或"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上來討論。
但若是分享個人素食、或放生心得者,而非辯論素食或放生與否者,不在此限。
3‧有違"聲明事項、板規"之事項。
五、其他:
1‧
其他可由"常駐板友群之建議或發起",作新增之討論或實修事項,無須公告。
2‧本板是"實修圖書館(漢傳佛經)"模式,如同讀書要到安靜的地方,實修也是,
"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請參考本板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ujCfFq "CBETA 精進實修圖書館"
3‧原作者有權刪除自己文章中別人的推文,但不得任意修改別人的完整推文。
4‧
"文章板風規劃"視同"板規"之延伸,違者可採"勸告"、"刪鎖文"(以板主認定)。
(↑上一頁 ←主選單)
^L:E1:#@d,:E2:#@l,:E:#
常駐板友(會員)定義(含精進班):
本板板友分為
"常駐板友(會員)"、"一般板友"二種。
佛陀教導弟子精進實修,
故深入經藏(法)研習,並採實修性質,仿效佛陀時成立求道者的
僧團一樣,
成立"常駐板友"群,以"貼近僧團"為目標,文章走向亦是以佛法性質來做規劃
,為真正學佛,故英文板名取(Learn_Buddha),
歸依三寶:佛(覺)、法(正)、僧團(淨)。
採
在家眾學佛團體,依
六和敬:[戒同、見同、行同、身慈、口慈、意慈]和敬
http://ppt.cc/hSCP,以熄滅貪嗔癡為目標。本學佛團體不是佛陀所成立的僧團(受具足
戒的比丘、比丘尼眾),而是bbs在家眾以六和敬為目標的學佛團體。
佛言:「諸供養中,法供養最。」
文章代碼
#1CcDvop6 (Learn_Buddha) 阿含經故事選021.彌醯的獨修挫折
按語:
三、
怎樣才能親近善知識,不會獨學而無善友呢?佛陀建立的僧團,就是一個很好的
模樣。在家人也可以嘗試效法僧團的模式,組成具有「六和敬」精神的學團,在學團中同
修同學,彼此砥礪。在自己親近善知識的同時,努力修學向上,使自己也能成為別人的善
知識,這樣,學團中的成員,相互提攜,輾轉增上,假以時日,大家必能有一定程度的成
長。
(↓下一頁 ←主選單)
^L:E2:#@d,:E3:#@u,:E1:#@l,:E:#*[m
●常駐板友(會員):
條件一、
指護持、讚嘆、發心於本板成立與維護者。
條件二、需
自我介紹,如下表;或po文時,選第五項[自介]即可。
需"
同時具備以上兩種條件"才能參加。
☆如果您之前"不屬於條件一",但發完自介,只要經"常駐板友群於每半月之布薩時,
經與會過半數同意"亦得加入。
常駐板友群(含精進班)之權利:
1.可參加每半月之類似"布薩"方式,採自動自發模式,不強迫,因為屬"在家眾"關係,
每個人時間較不一定。
http://ppt.cc/Re39
2.並可以參加不定期之板友大會。
3.擁有於--常駐板友群之個人研究工作室,供自己學佛紀錄之研究。
4.可以建議、新增或修改板規及文章討論。
5.其他經常駐板友發起之事項,而不違反板規者。
=============================================================================
●一般板友:凡ptt網友皆可在此閱讀與發文,但請遵守相關規定,勿有攻擊、指責、嘲
弄、傲慢、刻意扭曲他意,等等之情事發生(
如板規所述)。
討論是"虛心、理性",佛法不以戰文得證。以維持本板清淨。否則依板規辦理。
未填寫"自我介紹"之板友為一般板友,不得擁有"常駐板友群之權利"。
(↑上一頁 ↓下一頁 ←主選單)
^L:E3:#@d,:E4:#@u,:E2:#@l,:E:#
[自我介紹格式] 想參加本板常駐板友請填寫,請複製虛線內黃色字體。
-------------------------------
[ID]:
[居住地(縣市)(可填可不填)]:
[以何因緣而入佛法?]:
[讀誦過哪些經典]:
[最喜歡讀誦哪(些)部經典?]:
[最喜歡佛經哪一段話?]:
[未來想在本板讀誦哪些經?(要說到做到)]:
[是否願意同時加入精進班?]:
[其他]:
-----------------------------
(↑上一頁 ↓下一頁 ←主選單)
^L:E4:#@d,:E5:#@u,:E3:#@l,:E:#
以下為目前常駐板友群名單:
本板一切制度以"常駐板友群"之運作而作新增、建議、與修改。
以下id依加入時間"由左至右、再由上而下"順序排列:
AHJKL、EVA010200、visorkk、Blok、kennykou、ycc124、Clown666、coldfeeling、
hallcom、unique11、ayayoko、mrljh、thismy、Insurance、imagewind、flamerecca、
VElysian、gilba、tzjsr、bdmizar、pseudomoon、lilneige、roujuu、bc030021、
Evagenion、johnson808、kerorolover、zorg888、mark183、alohakida、dest、
pureparamita、maibony、beyondband45、ChenLiFang、hywu、Samus、yiou、Ladyrose、
onesadman、wangluke、Leisuretime3、amigo123、limingbalm、gnarl、elsie6140、
markto、alex891207、sunnamaste
以上常駐板友群共49位。
(↑上一頁 ↓下一頁 ←主選單)
^L:E5:#@u,:E4:#@l,:E:#
精進班:常駐板友群,再劃分為"精進班",未加入精進班則為普通班、或護持者。
因緣具足下再加入也可以。
(欲加入精進班者,請先加入常駐板友)
心經:
"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走吧,走吧,一起到彼岸,大家一起到彼岸,圓滿成就菩提(覺)
依據
文章代碼(AID):
#1CPasm5O (Learn_Buddha) [討論] 常駐板友群[新制] (三審)
(請詳閱↑,複製
#1CPasm5O ,然後於板面"貼上")
大意:
1.每週需發文1篇以上,內容不限(與佛有關)<--主要項目(但於平常時如能保持實修亦可)
2.仍希望不定時分享禪宗心得,以利共修 <--如果有修習禪宗的話。
---------------------------------------
另依 #1CtL3mvw [公告] 本板即日起定位為"進修、進階型"學佛板
(以下精進班同學id,為依投票後,加入順序"由左至右"排列)
AHJKL、flamerecca、coldfeeling、visorkk、lilneige、unique11、zorg888、
bc030021、hywu、Samus、Ladyrose、Blok、onesadman、Leisuretime3、alex891207
以上共15位。
(↑上一頁 ←主選單)
^L:F1:#@l,:F:#
三位板主職權之劃分:
板主名單:
flamerecca、thismy、EVA010200
1.經藏板主:a:負責、整理經文、整理板面文章、板友大會、在家眾布薩等。
(EVA010200) b:協助其餘兩位板主業務。
c:導正板面風氣,隨喜、護持"常駐板友群"發起良善之實修活動。
2.
板務板主:a.鼓勵板友[讀經、實修佛法、念佛、精進班實踐]等。
(thismy) b:協助其餘兩位板主業務。
c:導正板面風氣,隨喜、護持"常駐板友群"發起良善之實修活動。
3.
執律板主:a:
"全權負責"執行板規(含板規解釋)、違規文章管理(刪鎖文)、勸告、
(flamerecca) 水桶名單等。(如要檢舉板友違規者,請備份證據後寄到'執律板主信箱'
,並限當事者才能檢舉之。)
b:協助其餘兩位板主業務。
c:導正板面風氣,隨喜、護持"常駐板友群"發起良善之實修活動。
以上依職權劃分,如有需要,請依職務性質之不同,寄到分別板主之信箱。
若某事項有意見歧異,且難以劃分板主職權者,則由三位板主自行信件投票決定之,
或交由常駐板友群投票V決定(與會參加者過半數)。
( ←主選單 )
^L:G1:#@d,:G2:#@l,:G:#
快 速 了 解 板 規:
一、本板板規之制訂以"
四正勤"為依據標準,
四正勤本身就是"精進"的意思。
已生惡"令斷滅"、未生惡"令不生":故嚴格執行"
板規第一條與
第五條",勿有違犯。
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長":希望大家共勉研修[漢傳佛法]精進求道,而非攻擊。
請愛護彼此的身、口、意業,身口意三業,"意業"最重。在此前提下,
"
大膽討論":歡迎各位提出自己"佛經上、或實修上"的想法與心得,平心氣和學習討論。
"
小心求證":因為大膽討論,各位才能
勇於發表個人心得;但相關討論一定要"
引經據典"
,才能符合真正的佛說(本板是"深入經藏",並一概承認CBETA、大正藏、大藏經三藏)。
而不是看到不合己意,便質疑該經典(應當虛心以對),或者是以"此經"互相攻擊"他經"。
並盡量避免長久爭議難解話題(如大小乘藏傳、素食與否、放生、質疑五戒等)。
以免浪費有限人壽在無解的議題,反而忽略三傳共有的"四聖諦、五戒十善"基礎上。
本板就是這麼簡單,如是而已!
★在以"四正勤"前提下,本板的確是一言堂,乃"禁惡言善",善護身口意三業,因為本板
從不認為攻擊嗔心是佛教的行為。乃禁止惡言惡行,如攻擊、指責、嘲弄、不尊重他人等
(如板規第一條所述)。佛法在熄滅"貪、嗔、癡",而不是在助長貪嗔癡,
(↓下一頁 ←主選單)
^L:G2:#@u,:G1:#@l,:G:#
以攻擊、指責、嘲弄、不尊重他人等,來發表文章或推文,雖然所言可能正確(如指正),
但以此心發言,只會令人反感,反而助長貪嗔癡,故為本板所拒絕!
如果您不同意本板所述,可至相關板面、或依ptt即有連署板面途徑自創一自己所好之板
,如"佛教歷史研究板、戰各經各派教義板、巴利文或梵文研究板、原始佛教板、甚至是
戰佛板"等,隨您所好而連署之。
請不要走錯板!
二、本文新增事項:
99/06/12:新增"板規第四條",有關不殺戒、與放生之部分文字,與"文章板風規劃"第四
條第二點,有關放生部分,以上新增部分並不影響本文原意。請詳閱。
99/06/18:如本板文章代碼(AID):
#1C6mCx7Z 公告。
99/06/23:補充"板規第五條A項"部分文字為:若有板友於貼出CBETA經文、實修活動、
或布薩懺悔時,其他板友嚴禁有"板規第一條"所述之行為
99/07/12:補充板規第二條D項,有關大乘佛說,請詳閱。
99/07/27:因V板主請辭,修改板主部分權限。
99/08/18:新增板規第六條E項,請詳閱。
100/05/15:新增板規第一條F項,並修正E項勸告刪鎖文方式,請詳閱。
100/05/20:補充板規第一條A項-攻擊-第2點(後部),請詳閱。
100/07/04:比照他板慣例,同一ip視為相同帳號,請詳閱板規第三條A:Ⅱ
(↑上一頁 ←主選單)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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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衛國=====================
祇樹給孤獨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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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87.186
※ 編輯: AHJKL 來自: 219.70.26.129 (07/31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