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lin0822 (蜻蜓)
看板Lawyer
標題台中 因為訪視交易 糾紛
時間Sun Jan 23 09:34:29 2022
因為本人弟弟,網友誘拐到婚友社,
1/16和婚友社簽約,當天晚上反悔,用賴表示要退合約,1/19去談,結果他說要高額的毀
約費,
因為有7天審閱期,可是後面有一條
「本人已年滿20歲且行使審閱權利,並充分了解本契約,無需另行攜回審閱」
有人推薦這方面的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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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67.4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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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lin0822 (111.82.67.49 臺灣), 01/23/2022 09:36:19
※ 編輯: jolin0822 (111.82.67.49 臺灣), 01/23/2022 09:36:56
1F:推 otaku123: 推薦高維志律師,擅長訪問交易 01/23 19:03
2F:推 yuk328328: 這個不用請律師吧 01/23 23:13
3F:→ yuk328328: 消保官就能解決了 01/23 23:13
4F:推 liping27: 這不是消保法的訪問交易。 01/25 18:39
5F:推 Matsui: 如果網友有詐欺行為,直接跟婚友社說要去告網友跟 01/26 23:27
6F:→ Matsui: 婚友社共同詐欺 01/26 23:27
7F:→ Matsui: 就好了,應該就會退了 01/26 23:27
8F:推 EnsonH: 可能構成消保法第19條的訪問交易,請撥1950消保專線諮詢 01/28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