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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扯!國中畢業的無牌律師 代打官司勝訴還
時間Fri Oct 8 22:25:03 2021
扯!國中畢業的無牌律師 代打官司勝訴還抽傭3成
何姓男子與人有金錢借貸糾紛,經友人介紹,委託張姓男子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追討債
權,並約定事成後張男可分得討回借款的三成。國中畢業且沒有律師證書的張男,為何男
撰寫訴狀且擔任其送達代收人,不但打贏官司,張男獲13萬多元報酬而被抓包,一審判張
男5月,不服上訴,二審認他曾犯業務侵占罪不到3年再違反律師法,屬累犯加重其刑,改
判6月,不得上訴。
檢方調查,張男沒有律師證書,先於2013年4月22日,為何男撰寫民事起訴狀,擔任其送
達代收人,向朴子簡易庭起訴請求蔡姓男子應給付何男44萬300元,經朴子簡易庭審理,
同年5月、7月、8月間,三度為何男製作民事聲請狀,全案經法官審理後,同年12月18日
判決何男勝訴。
然而,朴子簡易庭發現,張男違反律師法而告發,經嘉義地檢署偵查起訴,嘉義地院認張
男犯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罪,判他5月徒刑,不服上訴。
張男表示,確實製作書狀寄送到原審法院並擔任送達代收人,但矢口否認違反律師法犯行
。他辯稱,他依照兩造傳真來的內容,找人以電腦打字,再由他在書狀蓋用何男的私章後
,寄送到原審法院。他說,除了起訴狀內容,他有參與共同討論過外,其餘書狀都是由他
依傳真內容的格式一字不改,找人繕打用印後寄出。
張男也說,之前有在幫八大行業的老闆對於欠債的客戶及員工以支票支付命令方式或法拍
屋等非訟法律方式追債,成功蠻多件的,可以獲得追討的錢的三成,這起案件也是這樣處
理的。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張男自承有非訟及多次追討債務成功案例,及該書狀中有針對違
約金部分與證人何男討論相關書寫內容,可見張男具有書寫書狀的相關法律知識。且該書
狀訴訟標的金額44萬餘元,若僅擔任送達代收人,即可於勝訴追討款項後可獲得最多13萬
餘元的報酬,已遠高於現今一般律師所能獲得酬金行情,也可認張男確有製作書狀,始能
受有如此高額酬金,並非單純擔任送達代收人而已。
合議庭指出,張男前犯業務侵占罪經判處1年2月徒刑後,執行完畢未逾3年,即再犯本罪
,應依累犯規定,加重其最低本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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