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wula9211 (黑嘿潶默黜黯黛黧黳黨黴)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已加入公會設立事務所問題
時間Sun Jan 24 23:24:05 2021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若因生涯規劃計畫暫時從事務所離職幾個月
考量再入會費用問題,應不會選擇退律師公會。
因為這段期間不會執行業務,
若將事務所設在家裡似乎又會被課非自用住宅稅率。
想請問大家那此段期間,公會資料的事務所,可填寫"無"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76.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yer/M.1611501852.A.18F.html
1F:推 girlonfire: 可以寫家裡,你沒有登記不會一次被課非自用住宅稅率, 01/25 10:21
2F:→ girlonfire: 要擔心的是你家住址被公布,可以請公會公開資料隱匿 01/25 10:21
3F:→ girlonfire: 住址 01/25 10:21
4F:→ girlonfire: 一次—》因此* 01/25 10:21
5F:推 xxvi: 事務所名稱地址等可以不填,但還是要留一個通訊地址讓公會 01/25 10:51
6F:→ xxvi: 寄紙本通知的樣子 01/25 10:51
7F:推 abc5073hg: 沒有到國稅局設籍,地方稅務局不會知道這個地方是非自 01/29 04:09
8F:→ abc5073hg: 用住宅 01/29 04:09
9F:推 gadoma: 寫過幾個月家裡通訊住址+1 01/29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