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lingzi (三個字)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叫實習律師出去拉案件是常態嗎?
時間Thu Mar 28 16:44:31 2019
小弟最近看到現在有些所,
會叫實習律師去拉案件。
方法包括實習自己周遭的親友,
到去捷運站門口發傳單,
不一而足。
因為拉進來老闆有賺,
而且可以不用像某些給受雇自案抽成那樣,
讓實習也能自案抽成,
加上實習人力又便宜,
很划算。
要是實習律師介紹的是他自己親友的案件,
那等實習律師滿5個月離開後,
這條線還是可以繼續開發,
看有沒有案件拉。
不過,就算拉進來,
也是增加實習律師的工作量,
既不能賺什麼錢又增加工作量,
利益接合部很大,
讓會實習律師沒動機和誘因去拉業務。
有些所的解決方法是對內施壓+搞思想教育。
讓實習去拉案件是常態嗎?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8.199.92.10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yer/M.1553762673.A.55C.html
1F:→ capitalofz: 老實說 早點學拉業務不是壞事 怕是只學到拉業務 03/28 16:52
2F:推 lokazdszone: 第一次聽到ㄎ 03/28 16:59
3F:推 tp6ful6: 發傳單?! 03/28 17:25
4F:推 deani: 傳單有夾面紙跟名片嗎? 03/28 17:30
5F:→ louis123321: 哪個所這麼口憐… 03/28 17:36
6F:推 yyd: 發傳單也太慘 是去實習還是去當工讀生 03/28 18:53
7F:推 tp6m4g0: 自己親友? 03/28 20:23
8F:推 aztcsteven: 太誇張 03/28 20:44
9F:推 kojiwada: 搞得好像在保險公司當業務一樣... 03/28 21:12
10F:推 abacada: 學到拉業務也不錯啊 馬上就可以當老闆請受僱了 03/28 21:20
11F:推 joker6: 發傳單是三小? 03/28 22:24
12F:推 tenbear: 以前不是有實習還是受僱帶團的嗎? 03/28 22:40
13F:→ tenbear: 拉案效率應該更好 03/28 22:40
14F:推 gaywen: 沒聽過 請公布 03/29 00:22
15F:推 lawrence7373: GO! 03/29 00:22
16F:推 Saholia: 發傳單真的太...... 03/29 01:04
17F:推 purpleye: 發傳單....... 〒△〒 有這麼淒涼嗎 03/29 09:10
18F:推 deann: 發傳單沒有違反律師法的問題嗎? 03/29 09:48
19F:推 env: 怎麼不在警局、醫院門口發?那邊應該需求更大 03/29 11:44
20F:推 gc418056: 律師法不是說不能打廣告嗎?發傳單(?) 03/29 14:03
21F:推 aarrcc: 唬爛吧? 03/29 15:38
22F:推 lokazdszone: 樓樓上,應該是律師倫理規範 03/29 16:12
23F:→ strive19: 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哪邊有規定不能打廣告...==||| 03/29 16:24
24F:推 ChrisBear: 蛤 太扯 案子隨便接不就有 03/29 16:53
25F:推 Ludy760421: 不然事務所要躺著等案件來嗎? 03/29 17:00
26F:推 JustSa: 陌生開發XD 03/29 19:27
27F:推 KKyosuke: 不能打廣告的話各大律師事務所外面的招牌是不是該拆了 03/29 22:04
28F:推 willy4409: 不是不行發傳單 、廣告,是宣傳內容不得 03/30 19:23
29F:→ willy4409: 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 03/30 19:25
30F:→ willy4409: (倫理規範第12條第1款) 03/30 19:25
31F:推 gc418056: 喔喔是我記錯了QQ 造成各位道長誤會真的很抱歉>< 03/30 19:49
32F:推 volkov: 律師多到這麼悲慘... 03/31 15:08
33F:→ jsports1: 全聯會的「律師業務推展規範」有相關內容 04/01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