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inaser (康瑞斯)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實務訓練請假?
時間Wed Dec 26 17:53:48 2018
大家好
請問一下
依據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的的規定
實務訓練的請假及曠課時數合計不得逾10分之1
這個算法是如何呢
是五個月的十分之一還是實際實習天數的十分之一呢
因為如果從2019年1月2日開始實習
中間會卡一個年假
所以有點影響請假算法
想問一下這算法怎麼算呢
或是說可以延長實習的月數,例如實習六個月
只要補滿五個月即可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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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ij: 年假沒有影響請假算法,就是5個月的10分之1 12/26 19:17
2F:推 jasonyeh: 正常的例假日都沒算進去,單純計算你請假的天數 12/26 20:53
3F:→ clarinaser: 謝謝回答 我的疑問點是規則是 不能超過總時數的十分 12/26 21:14
4F:→ clarinaser: 之一 那全聯會有公布 一周是五天乘以8小時 12/26 21:15
5F:→ clarinaser: 這樣的話每周不能超過4小時 那套入五個月時,不太懂 12/26 21:17
6F:→ clarinaser: 如何計算 12/26 21:17
7F:推 lightya123: 我之前算法是這樣,首先先計算實習日期內的禮拜一至 12/27 00:42
8F:→ lightya123: 五的實質天數(律訓規則內有說一個周以五天計算),在 12/27 00:42
9F:→ lightya123: 乘以8小時等於總時數,最後除以10即為請假上限時數, 12/27 00:43
10F:→ lightya123: 不過我當時離上限還有一段距離,若原po會擔心壓線還是 12/27 00:43
11F:→ lightya123: 跟律訓所確認一下 12/27 00:43
12F:→ clarinaser: 謝謝樓上 12/27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