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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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驚!名律師呂秋遠踩倫理紅線 遭律師懲
時間Thu Jun 14 19:33:33 2018
知名律師呂秋遠2016年間分別接受一對夫妻委託打官司,但問題是丈夫先告妻子與小王通
姦,妻子後來告小王對他利用權勢性交,這2案當事人的立場及主張有利害衝突,呂律師
未得到夫妻2人書面同意,卻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先後接受夫妻二人委任,違反律師倫理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日前決議將呂律師記申誡。全案確定。
這件懲戒案是由台北律師公會提出,公會認為,依照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接受委任,應避
免損害委託人及其他委託人利益,以建立律師與當事人的信賴關係,這也是律師的忠誠義
務,以此案來說,呂先接受丈夫委任,如果後續要接受妻子委任,應告知夫妻2人並取得
他們的書面同意書,但呂秋遠未依律師倫理規範第30條第2項的規定取得妻子、丈夫的書
面同意,即接受妻子委任,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30條第1項第2款、第2項的規定,因此將
呂秋遠交付懲戒。
根據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書記載,此事起因一名男子控告妻子與小王外遇通姦生子,
呂秋遠於2015年5月接受人夫的委任對妻子與小王提出民刑事告訴,但同年6月呂秋遠又接
受妻子委任,對小王提出利用權勢性交罪的告訴。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為,這兩起案件雖然不同,但夫妻雙方所主張的事實卻是政、反兩
面且有利害衝突的實質關聯,因此被台北律師公會以情節重大為由移送懲戒。
由於律師懲戒委員會收案調查後做出不予懲戒的決議,台北律師公會不服,
向律師懲戒覆議委員會師申請覆議。覆議委員會認為,呂秋遠確實沒有未告知這對夫妻,
他有接受雙方委任,並取得書面同意,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又未盡鐘成意義,破壞女方
對他的信賴,認為違規情節重大,因此有懲戒必要。(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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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kazdszone (114.40.21.177), 06/14/2018 20:40:11
1F:推 ymib: 請正名呂秋走遠 06/14 20:51
2F:→ realJume: 普天同慶 06/14 20:52
3F:推 miera: 科科 06/14 20:55
4F:推 joyfound: 不意外~爽! 06/14 20:58
5F:推 quixotic: 每次遇到有他的案子都是複代來耶,有道長目睹過其尊容? 06/14 21:15
6F:→ diggi: 回樓上,我有。應該是案量不少。 06/14 21:45
7F:推 realJume: 如果是家事調解他就會御駕親征 06/14 21:59
8F:推 ROCKMANX6: 我朋友在高雄的偵查案件對到他,他本人有來。 06/14 22:54
9F:推 tenbear: 板上不是有一個爽口受僱嗎?不知還在不在 06/14 22:56
10F:推 rebica: 我也是調解看到他 開庭就走了 這是他的習慣嗎?主場在調解 06/14 23:09
11F:推 jenoren: 引用自由時報的報導:「呂秋遠認為男生部分沒問題,但『 06/15 00:28
12F:→ jenoren: 女生部分可能有點疑慮』。」 06/15 00:28
13F:→ jenoren: 女生部分有疑慮卻仍接受委任,有些說不過去…報導說被申 06/15 00:28
14F:→ jenoren: 誡不得擔任指導律師,若未來打算轉任司法官可能也會被否 06/15 00:28
15F:→ jenoren: 准。 06/15 00:28
16F:→ jenoren: 諸位道長在面對當事人間可能存有利益衝突情形時,還是謹 06/15 00:28
17F:→ jenoren: 慎點好。 06/15 00:28
18F:推 hwp1006: 科科 06/15 07:12
19F:推 towar: 我也看過本人,前兩庭,後面就都沒看到了 06/15 11:20
20F:推 gs1: 穩贏 穩輸了 早就在踩紅線了吧 不過也不就是因為一些個人特質 06/16 14:28
21F:→ gs1: 所以客戶很買單 同業很看不慣 家事開庭算常看到本人 06/16 14:29
22F:推 sholia96: 這錯字也太多 06/16 16:18
23F:推 yongjin: 何苦 06/16 18:15
24F:推 suckurass: 終於 06/17 10:02
25F:推 aij: 不論如何,不得不說呂大律師去家事調解還是很強的。 06/17 15:55
26F:推 hoyayato: 呂律師滿冤的 06/17 16:42
27F:推 osee: 家事才有故事可以寫吧 刑庭要幹嘛 寫文章跟楊律師一樣嗎 XD 06/17 22:35
28F:→ ptt0219: 楊律師的FB就已經很有趣的,我都擔心他會不會被告性騷擾 06/18 13:42
29F:→ ptt0219: ? 06/18 13:42
30F:推 realJume: 楊是誰 06/18 13:49
31F:→ ptt0219: 呂麗絲文筆好,感人落淚,要不是被狗仔隊拍到照片,應該 06/18 18:35
32F:→ ptt0219: 會有一堆死忠的女性讀者。 06/18 18:35
33F:→ ptt0219: 楊律師頂多寫感官小說吧?不!他的程度沒到那兒~~ XD 06/18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