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NNNUF (CR7)
看板Lawyer
標題[訴訟] 推薦 臺北 擅長妨害名譽的律師
時間Wed Jan 3 19:45:57 2018
本人為台北人
最近與網友與網路上有爭執
我被辱罵不堪入耳的言詞
想提告刑事+民事
1.熟悉地檢署跟法院 實務過程者
2.能讓我詢問 擅長寫狀者
3.能接受後酬分帳者(民事)
以上三點皆具備 優先委任
請站內信跟我聯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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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6.13.22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yer/M.1514979960.A.E12.html
※ 編輯: NNNNUF (140.136.13.226), 01/03/2018 19:46:16
1F:推 lokazdszone: 翻譯:很會幹譙人或造謠的律師01/03 20:13
2F:推 volkov: 後酬就別想太多了............01/03 20:48
3F:推 volkov: 我只服務,能依行情付費的當事人。01/03 20:50
4F:噓 pnLin: 預算多少?01/03 21:01
5F:→ pnLin: 預算開出來比較不浪費大家時間01/03 21:03
6F:→ forbit1989: 妳這要求乾脆自己 好了 完全免費還不用付後籌呢~01/03 21:04
7F:→ lokazdszone: 再看一次有種感覺原po有種付錢是大爺的語氣,想創造01/03 21:27
8F:→ lokazdszone: 餓鬼搶食的樣子01/03 21:27
9F:噓 keepwild: 只能給噓了01/03 21:38
10F:→ ptt0219: 「後酬」 XD01/03 21:41
11F:→ ptt0219: 前金先付個五、六萬再說。01/03 21:42
12F:→ ptt0219: 不然你當國稅局是吃素的嗎?01/03 21:42
13F:噓 aqwa: 閣下哪位啊?慰撫金不曉得有沒有一萬咧,還後酬?01/03 21:45
14F:推 cloudia9859: 所以是打贏了才要付錢就對了有沒有打聽過類似案件慰01/03 22:06
15F:→ cloudia9859: 撫金的行情01/03 22:06
16F:推 ROCKMANX6: 我應該滿擅長的,在網路發言被告過四次全部不起訴。01/03 22:07
17F:推 volkov: 不想先付錢,來這邊又被罵一次,問題出在哪01/03 22:48
18F:推 volkov: 挑擅長領域,又不肯先付錢,律師是被看得多下賤呀01/03 22:49
19F:→ lokazdszone: 我原本以為是委任費再加上民事有後酬欸?01/03 22:51
20F:推 volkov: 姿態是有沒有這麼高啊~~01/03 22:52
21F:推 volkov: 剛開始就強調後酬的嘛....嘿嘿01/03 22:54
22F:推 edison1003: 只能呵呵01/03 23:06
23F:推 wuii0306: 難怪被罵哈哈01/04 00:13
24F:噓 APUDOOR: 還後酬勒 沒錢不要找律師..01/04 00:26
25F:推 bebi: 樓上幾位講話小心 等一下出現第二篇後酬01/04 01:33
26F:推 iamshock: 我說那個預算呢01/04 01:54
27F:推 everemember: 後酬拆帳不會去找司法黃牛喔?律師不是這樣踐踏的01/04 02:05
28F:推 louis123321: 好好笑XD 不會還真的有律師願意接吧!?01/04 07:23
29F:→ q135q135: 12/29 NNNNUF □ [問題] 民眾自學法律 請問該怎麼起步比01/04 08:48
30F:→ q135q135: 較好?01/04 08:48
31F:噓 Saholia: 呵呵01/04 08:55
32F:→ clody: 這類案件的慰撫金,約後酬是要給百分之五百嗎?01/04 09:52
33F:噓 APUDOOR: 樓上有道理01/04 10:31
34F:→ lokazdszone: 深度梗01/04 10:49
35F:噓 penguin72123: 是在幹嘛?01/04 11:10
36F:→ zoea: 函釋之後不是沒有後酬的空間了嗎01/04 11:31
37F:噓 purpleye: 大家罵歸罵,還是有人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01/04 11:49
38F:→ purpleye: 唉......生意難做啊~01/04 11:49
39F:噓 lokazdszone: 沒辦法,有些人把律師當一種商業在辦嘛01/04 12:12
40F:推 WillGardner: 後酬就免了,剛開始就不想給錢,真的打贏會想給嗎?01/04 12:15
41F:推 fragment1000: 後酬......01/04 15:34
我不懂為何大家一直酸我
我沒有說不付委任金 刑事部分
只是民事我希望能當面談 關於後酬
我是認真的想找一個律師幫我
※ 編輯: NNNNUF (220.138.23.241), 01/04/2018 15:39:28
42F:→ akey47742: 第三點易讓人誤會,請把話寫清楚 01/04 15:45
43F:→ clody: 第一,後酬會讓人覺得你不想花錢請律師。 第二,民事賠償 01/04 16:37
44F:→ clody: 就算你贏了,賠償的金額也很可能不夠你請律師。 01/04 16:38
45F:→ clody: 所以談分帳感覺很像在開大家玩笑喔鳩咪 01/04 16:39
46F:噓 iloveclever: 建議自己告就好了阿 01/04 18:21
47F:推 dennies: 我超級會妨礙名譽,開口閉口都是“X” 01/04 20:07
48F:噓 judiciary: 慰撫金可能不夠用,建議自行辦理 01/09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