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nyu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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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公益律師天團成立 全是戰力滿點司法官
時間Wed Nov 29 19:24:56 2017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67275
點評:黑人問號?!
〔記者吳政峰、謝君臨、錢利忠/台北報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28日正式成立公益律
師團,提供弱勢民眾另一條法律扶助管道,初期共有9位律師上線服務,名單上每位律師
均為前任司法官,戰力滿點,品質保證,堪稱律師界天團!
司進會理事長何俊英原為法務部參事,今年退休後,深感民眾對司法信賴還有很大的進步
空間,決定「退而不休」,從公僕搖身一變成推動司法人權進步的領頭羊,與70幾位現、
退役司法官及醫師共組司進會,改革首彈就是成立義務扶助公益律師團。
首波律師團9名單,各個大有來頭,令外界眼睛為之一亮,有從檢察體系退役的新北地檢
署前主任檢察官陳以敦、桃園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范振中、廉政署前駐署檢察官於知慶、
桃園地檢署前檢察官陳亮佑、桃園地檢署前檢察事務官組長宋英華、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
施宣旭;也有法院體系退役的台南高分院前法官蘇清水、花蓮高分院前法官顏世翠、桃園
地院前庭長黃俊華。
何俊英表示,民眾若有法律諮詢或訴訟需求,可請里長出示清寒證明,再向司進會申請免
費法律扶助;若各級地方政府或公益、宗教、社福等團體手邊有個案,亦可主動與司進會
聯絡;另情形特殊的個案,經評估後確實需要律師團協助,亦在義務扶助範圍內。
律師團雖不收律師費或酬金,但法院或政府機關所收取之裁判費、聲請費、執行費、證人
日費旅費、鑑定費、政府規費、借提費及其他經法院裁定須支出等費用,仍應由當事人繳
納。
「贏回民眾司法信賴,義務扶助是第一步!」何俊英認為,公益律師團的成立只是開端,
接下來將推行法律平民化,逐步拉近民眾與司法的距離,減少誤解鴻溝。
何俊英表示,司進會的服務熱線為(02)2366-1218,服務時間則從早上10點到下午4點,
即日起上線,近日也將函文各機關,請它們轉介有需要的弱勢民眾;若其他團體手邊有特
殊境遇個案,也可主動與司進會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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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lackacre: 法官跟檢察官有比較厲害嗎? 11/29 19:29
2F:推 ccroy: 覺得可怕 11/29 19:55
3F:推 smcdlink: 推~為弱勢發聲,希望不要向宏光展一樣收黑錢。 11/29 20:17
4F:推 PTTLikeshit: 有時檢察官打民案會... 11/29 20:28
5F:推 trent: 阿不是都恐龍,現在又天團了? 11/29 20:54
6F:推 joker6: 怕.jpg 11/29 21:08
7F:推 albear: 是受僱下來幫忙服務吧,這些前輩應該不會落入凡間吧? 11/29 21:17
8F:→ hder: 其中幾個律師名字google一下 呵呵 11/29 21:22
9F:推 Blue6: 這名單喔 呵呵 11/29 22:35
10F:推 aarrcc: 祈禱是真的是好心幫助弱勢,而不是沽名釣譽 11/29 22:53
11F:推 smcdlink: 我也祈禱是真的幫助弱勢,不要像宏光展的見處一樣!! 11/29 23:21
12F:→ keepwild: 啊不就好棒棒 11/29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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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推 qqqmmm: 這幾個律師是不是都蠻有錢的 11/3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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