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rtabcmk (學店魯宅)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實習的時候被當助理用的人很多嗎?
時間Mon Aug 28 14:20:20 2017
是這樣的
小弟我剛實習完
但是當時在事務所時因為事務所沒助理
所以基本上我都是做助理的工作
每天就是做行政、打電話、幫忙安排閱卷、律見等等
基本上可能一週寫1~2個狀而已
現在實習完了,也沒有繼續留受僱(事務所也沒打算留)
很怕現在出去找受雇的時候會四處碰壁
想問問各位道長,出去找受雇的時候面試時該直接坦誠實習的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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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epwild: 我實習的時候,指導律師還是把助理該做的事情給助理做耶 08/28 14:24
2F:推 Ludy760421: 事務所有助理的話,實習時行政庶務都還是會由助理做 08/28 14:34
3F:推 pttinNIGHT: 主要還是做律師的工作,但行政工作多少有做一點,瞭 08/28 14:39
4F:→ pttinNIGHT: 解行政業務。 08/28 14:39
5F:推 qqqmmm: 坦承比較好,助理工作+1 08/28 14:57
6F:推 Nipperdey: 我也跟原po同。但往好方面想,學會助理工作會更扎實。 08/28 15:02
7F:→ lusifa2007: 看狀的種類吧,如果都是起訴狀、告訴狀、準備狀、答辯 08/28 15:19
8F:→ lusifa2007: 狀這種的,五個月下來也是滿扎實的 08/28 15:19
9F:推 shinghcm: 坦承比較好啊 這不是你的錯啊 08/28 15:49
10F:→ shinghcm: 而且有些老闆喜歡受雇是照自己的風格來辦事 08/28 15:50
11F:推 sandiato: 可是這種老闆大多會自己帶實習然後留任 08/28 16:58
12F:推 diangdiang: 想借問一週1-2狀算很少嗎 08/28 21:25
13F:推 hc1118: 像2007說的一樣 重點是狀的種類、內容 而不是數量 08/28 22:54
14F:推 everemember: 一週1-2狀很少吧 我一週就寫了5份狀了 08/29 02:30
15F:→ heered: 我是有聽說實習時沒做什麼事 後來受僱一直被罵書狀很差@@ 08/30 09:21
16F:推 jessieking: 我前幾天也問過類似的,回文中也得到很多建議:") 08/30 16:09
17F:推 aij: 要看什麼狀,我實習的時候碰到一個刑案但有50幾個犯罪事實, 08/30 19:53
18F:→ aij: 當事人要做無罪答辯,光是一份狀就要寫到70幾頁了 08/30 19:53
19F:→ aij: 這種一週寫個一份就很好了 08/30 19:53
20F:→ aij: 當然如果一週只寫陳報狀/閱卷聲請書這種,這是被當助理用吧 08/30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