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yen77 ()
看板Lawyer
標題Re: Fw: [新聞] 貪污假釋檢察官轉律師 台南地院判准加入
時間Sun Feb 12 13:08:24 2017
無恥檢嫖16歲雛妓…逗相報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071267 自由時報
自稱律師 群組分享被查獲
台中地檢署婦幼專責組去年調查應召站透過LINE攬客案,查出一○四年,一名十六歲少女以三千五百元代價,與自稱「律師」的蔡曉崙性交易一次,因少女年幼貌美,蔡很滿意,還在LINE群組聊天室,多次推薦分享給朋友或嫖客;台中地檢署透過網路IP等管道清查,赫然發現這名「律師」竟是現職檢察官。
科科,大家記得給更生人一個機會,請大家竭誠歡迎他們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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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ngyen77 (223.138.152.20), 02/12/2017 13:09:21
※ 編輯: mingyen77 (223.138.152.20), 02/12/2017 13:11:38
1F:推 evilsura: 反正他們會想盡辦法體諒更生人 02/12 13:22
2F:噓 keepwild: 律師法不修 大家就等著小倫的加入囉 02/12 13:42
3F:推 evilsura: 一個小王就有人迫不及待幫忙拉椅子了 02/12 16:12
4F:推 Happylawyer: 略有點實務經驗的人 通常不會把新聞當成範例來討論 02/12 22:16
5F:→ Happylawyer: 因為記者所知跟實際狀況 通常是有差距 02/12 22:16
6F:推 yujui: 那一堆網紅律師用新聞寫網誌是怎麼回事?很菜? 02/12 23:01
7F:→ edison1003: 新聞如果經過考證,為何不能拿來討論?很多學者不是也 02/12 23:53
8F:→ edison1003: 常引述新聞發表感想? 02/12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