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mpainind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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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惡檢轉律師 竟「無法」取消資格
時間Sat Jan 14 08:39:00 2017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71048
自由時報
惡檢轉律師 竟「無法」取消資格
2017-01-1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陳正達是身為檢察官卻包庇走私的第一人,已被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撤職,現轉任律師。
非任律師時犯案 公會將推動修法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施秉慧律師指出,陳擔任檢察官時期犯案,而非任職律師時期
,無法取消他的律師資格,律師公會為避免類似毒瘤再毒害司法,將推動修改律師法。
備註:惡檢栽槍包庇走私 陳正達被判7年半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71047
陳正達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51歲,目前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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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lawyer: 陳有被判刑嗎?任律師時被判刑也可以拔牌。 01/14 14:42
2F:推 aij: 後面更審有的樣子 01/14 15:38
3F:推 ROCKMANX6: 前幾天剛確定。 01/16 12:54
4F:→ alawyer: 那可以拔牌呀…@@ 01/16 18:34
5F:推 anomie111: 之前有個改名換姓潛逃被抓的,假釋出來還在教書, 01/16 19:05
6F:→ anomie111: 不知道還有沒有律師資格? 01/16 19:05
7F:→ a9301040: 李知遠? 01/17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