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epwild (牛奶糖)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家事案件之強制執行
時間Wed Jul 6 10:33:50 2016
道長好,小弟承辦一件家事非訟案件,對方提出改訂監護權的聲請,並且把小孩帶走,在
第一次開庭時,對方同意讓我方當事人可以在每月的雙週週六把小孩接回同住,週日晚間
把小孩帶給對方,有記明筆錄,但對方完全不履行,我方想聲請強制執行,但苦無執行名
義,不知道有沒有道長辦理過類似案件,想請教可否以開庭筆錄之記載作為執行名義聲請
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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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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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zoea: 一般開庭筆錄當執行名義沒有搞頭吧07/06 11:07
這就是小弟目前遇到的困難,對方完全不把筆錄內的約定當一回事
※ 編輯: keepwild (223.140.231.189), 07/06/2016 11:08:48
2F:→ zoea: 只能拿來攻擊對造是非友善父母了吧07/06 11:15
3F:→ zoea: 畢竟連法院記明筆錄的都不理,爾後探視可想而知07/06 11:15
謝謝道長提醒
※ 編輯: keepwild (223.140.231.189), 07/06/2016 11:28:26
4F:推 ArvanSdark: 能作為執行名義的只有和解筆錄或調解筆錄 其他不行喔07/06 11:38
5F:→ alawyer: 聲請假處分。07/06 12:28
感謝道長,這我有想過,但案件偏偏在北部某不給聲請家事假處分的法院(這提示會很明
顯嗎……XD)
※ 編輯: keepwild (223.140.231.189), 07/06/2016 12:31:33
6F:→ zoea: 想知道是那個法院(跑題)07/06 16:37
7F:→ alawyer: 聲請聲請再聲請、抗告抗告再抗告,北三院外加桃園新竹都 07/06 18:37
8F:→ alawyer: 有請准過,加油。 07/06 18:37
9F:推 ChrisBear: 聲請暫時處分啊 我台北 新北 士林 桃園 台中 07/06 19:06
10F:→ ChrisBear: 都聲請通過 07/06 19:06
11F:→ ChrisBear: 連新店家事庭那個最有名的法官都聲請過 直接紀載筆錄07/06 19:07
12F:→ ChrisBear: 不過我的筆錄直接寫諭知暫時處分內容如下...07/06 19:07
感謝樓上各位道長,小弟就來放手一試
※ 編輯: keepwild (58.114.188.115), 07/06/2016 21:42:20
13F:推 aij: 不過筆錄上諭知暫時處分,我也有遇過到戶政機關申請的時候 07/06 22:28
14F:→ aij: 反而被公務員刁過的.. 07/06 22:28
15F:推 ttc768160: 看文章敘述雙方有達成共識,那為什麼不當庭做和解筆錄 07/07 17:00
16F:→ ttc768160: 假處分很難過 07/07 17:00
17F:推 iloveclever: 聲請暫時處分+1 07/07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