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SimonLiu (宅╳法♀8露℃)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補正費用前縮減聲明
時間Tue Apr 7 16:11:42 2015
各位道長下午安,想請教大家一下:
訴之聲明於繳納裁判費前聲明縮減,
得否依縮減之金額繳納裁判費?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36點,只有規定:
「單純減縮應受判決聲明之情形,均不得聲請『退還』裁判費。」
沒說能不能另行核計。好像也沒有其他規定說明。
撤回前訴再另行起訴似乎也是一種選擇?
麻煩各位先進不吝賜教 m(.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yer/M.1428394305.A.ED8.html
1F:推 gbo: 我這邊的經驗是因為規定「退還」,所以沒交錢前都可縮減少交 04/07 17:07
2F:推 volkov: 另行起訴比較慢 04/07 20:01
3F:→ ROCSimonLiu: 感恩大大 讚嘆大大 :) 04/08 00:32
4F:推 deann: 繳納前可以減縮 04/08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