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inton (YCL)
看板Lawyer
標題Re: [情報] 公務員高考新增【公職律師】(限律師報考)
時間Fri Jan 24 15:50:59 2014
※ 引述《minto (中華凱旋小皮約跑)》之銘言:
: 考選部 公告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
: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031400055號
:
:
: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二條附表一、附表
: 二及第四條附表三(新增經建行政公職律師及衛生行政公職律師二類科)修正草案,請
: 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103年1月3日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三讀通過)。
: 三、前開草案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
: 「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民國103年1月27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考選
: 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表示意見(傳真:02-22366540,e-mail:000408@mail.moex.gov.tw
: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附註一下,這兩科公職律師要求的專業科目分別是:
經建行政公職律師:
一、國際經貿法規與兩岸投資法令及實務
二、國際經貿法律英文
衛生行政公職律師:
一、國際衛生貿易及國際醫藥衛生法規
二、大陸政策及兩岸相關法規(包括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及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
所以說,總體要求是兩年律師執業經驗,然後要懂得上面的專業法律。
那最後呢,月薪4XK。
所以說這條件也開得太慘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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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15.84
1F:→ deann:可以過的還不如去事務所做兩岸律師更賺 XDD 01/24 15:55
2F:推 guanquan:八萬元還差不多一點。 01/24 16:01
3F:→ kaky:公務員本來就不是靠月薪取勝的 01/24 16:01
4F:推 nengneng:三樓,難道是靠收賄跟貪污嗎?? 01/24 16:04
5F:→ onstar:兩年律師經驗去報考這個4xK,可能要先檢驗一下精神狀態 01/24 16:45
6F:推 Prestige:考科比法官還要難 起薪至少要比法官高 否則誰想去考 01/24 16:46
7F:→ susustar:看到樓上評論深以為然(然後大笑) 01/24 16:46
8F:→ Prestige:光說英文好了 一堆法官都接近英文白癡 去考這個也不會上 01/24 16:48
9F:→ Prestige:結果這個薪水連法官一半都不到 乾脆改名叫公益奉獻律師 01/24 16:49
10F:→ kaky:太好笑了公務員跟同級的人比起來本來月薪就不會比較高 01/24 17:38
11F:→ kaky:原來有人以為薪水不高就要貪污收賄才可以那無心實習看來會掏 01/24 17:42
12F:→ kaky:空事務所囉 01/24 17:43
13F:推 FrankChaung:有這種能力,大所會爭相聘請吧@@ 01/24 18:04
14F:推 SoloHomerun:推「公益奉獻律師」,這種條件不如留在事務所。 01/24 21:57
15F:→ tort:神一樣的要求 豬一樣的待遇 01/25 05:23
16F:推 defent:推侵權行為 01/27 10:12
17F:推 nengneng:kaky大,看不出來我是在諷刺你嗎....OOXXOOX 01/27 14:45
18F:→ bio1023:一般只寫狀不跑外務都五十k了…… 02/03 16:17
19F:推 Edifiel:公職優是較有生活品質、陪家人時間及每月不用再另存退休金 02/07 13:04
20F:→ Edifiel:但賺不了大錢(除非是簡任官或司法官),公職與律師各有優缺 02/07 13:04
21F:→ Edifiel:但你想要哪種生活罷了,沒有誰好誰差的問題吧 02/07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