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eejen (加油)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必須先律訓再實習?
時間Fri Jan 3 11:10:57 2014
依照網路上前人的經驗分享~
都說二者沒有先後順序~都做完即可~
但是剛剛看了規則~寫說二者必須"依序實施"?
所以是必須先律訓完再去實習嗎?
謝謝~
第五條 本訓練分基礎訓練及實務訓練,期間定為六個月,分下列二個階段依序
實施:
一、第一階段學習律師在受委任(託)辦理本訓練之法訓所或全聯會接
受一個月之基礎訓練。
二、第二階段學習律師在律師事務所或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接受五
個月之實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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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97
1F:推 STINGs:你為什麼不相信前人呢 01/03 11:15
2F:推 ROCSimonLiu:15條1項 01/03 11:30
3F:推 ChrisBear:我以前先實務訓才基礎訓 現在也好好在執業 01/03 12:06
4F:→ reneejen:了解~非常感謝大家的回答~ 01/03 12:14
5F:→ defent:正在實務訓練 01/03 13:19
6F:推 susustar:先實務後基礎+1 01/03 14:13
7F:推 joker6:一樓 制度有一些有改,前人不可盡信阿XD 不過這個沒改 01/03 16:08
8F:→ joker6:但實習要寫月記,還有申請實習律師證別忘記了 01/03 16:09
9F:→ alawyer:嗯,改了好多,現在好像還要交書類? 01/03 16:26
10F:推 jomini:還記得去年我也再這問過類似的問題(遠目 01/03 18:08
11F:→ reneejen:謝謝大家~ 01/07 10:01
12F:推 miso:先後順序沒差 也可以實務訓練到一半 跑去律訓完回來繼續完成 01/08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