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momom (現場)
看板Lawyer
標題[徵律師]徵求律師寫刑附民狀
時間Fri Oct 4 01:17:42 2013
因為交通事故收到過失傷害,案件已宣判!
但被告刑期太低(拘役50天)! 已上述到最高法院,
想請律師寫刑附名狀,主要是因為車子受損之處,
有一部分因為車齡太高,
難以取得零件,沒有維修收據,
以及精神撫慰金的部分,想請律師具狀,
意者請寄站內信說明價位與聯絡方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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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33.150
1F:→ yaaaaaa:過失傷害是怎麼上訴到最高法院的? 10/04 01:22
2F:→ jasonyeh:過失傷害最多到二審吧= =? 10/04 01:27
3F:→ alawyer:刑附民?若已經宣判的話....恐怕無法提了.... 10/04 01:28
4F:→ stevenchiang:車損沒法提過失傷害刑附民 10/04 06:57
5F:推 deann:搞不好他找黃總長提非常上訴阿 10/04 08:32
6F:推 didadi:我猜是當事人表意不清 應該是指已上訴到高院 這樣可提附民 10/04 09:08
7F:→ Searle:投名狀 10/04 09:17
8F:→ ROCKMANX6:人受傷,同案可把車損加在一起提,但這部分要繳裁判費。 10/04 13:12
9F:推 amose999:這不是在二審言辯終結前...提出嗎? 10/04 17:14
10F:→ ChrisBear:車損要另外繳裁判費 只有人傷亡才免 10/04 17:26
11F:推 alttwin:之前看過兩件法官直接說要能提附民才有補費問題,根本不是 10/04 17:31
12F:→ alttwin:犯罪的時候該部分連附民的前提都不在,也無從在附民案件去 10/04 17:31
13F:→ alttwin:補費。接著就把那車損部分直接當空氣只審人傷 10/04 17:32
14F:推 itski:刑庭法官? 10/04 22:25
15F:→ itski:移民庭後通常會要補裁判費 10/04 22:25
16F:→ defent:有變更追加才會吧,刑附民不徵裁判費不是嗎? 10/05 22:08
17F:推 itski:機車損壞的部分要補繳裁判費 因為機車損毀不算是因犯罪所 10/05 23:05
18F:→ itski:受之損害 10/05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