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ababy (馨)
看板Lawyer
標題[閒聊] 看到令人無言的對造書狀
時間Fri Jul 5 22:55:12 2013
雖然現在被狀子趕著跑真的不應該還上PTT
但還是忍不住XD
先說一下我個人對狀子的認知
基本上各家事務所或是各個律師的風格都不同
有的人偏愛用臨訟杜撰啦空口指稱之類的
有的就很溫和喜歡用容有疑義恐有違法之虞啦
在格式上有的很環保都印12字體
有的很貼心的就會放大一點
畢竟當律師除了腦跟肝最傷的就是眼啊
然後有時候會發現有些許錯字
但其實大家都很忙有時候也是難免的
況且也有可能是被白目的電腦自動選字害的
進入正題了
反正就是某個案件對造寄了書狀來
姑且先不論他裡面錯字 非 常 多
還有那種一看就知道從法源直接複製貼上格式都沒改掉的字
(連網底都沒刪 隔行也都沒調好 )
有的地方應該是剪貼的有問題所以根本前後文搭不上
就當我默默地想說或許只是他們所真的公務繁忙
不像我們這種小所有時間慢慢校對吧的時候.........
我 發 現
他把自己那方當事人名字 打 錯 了
而且全篇除了開頭部分的當事人欄以外
沒有一次是打對的(實在不懂前面是對的後面怎麼會錯)
而且還有三種不同的錯法
從頭到尾只有姓氏是對的
更不用說其中某份他自己提的證物就是他當事人身分證影本
他難道都不會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我是不知道別的所是怎樣
但我們所書狀出去前都會盡量讓當事人看過
況且就算是那種趕到沒時間讓當事人事前看就遞出的
事後當事人也一定會看啊
難道當事人看到自己名字從頭到尾都是錯的
不會覺得很沒禮貌嗎?
雖然有時候忙起來真的會出錯
但這應該是對自己案件當事人最基本的禮貌與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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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202.87
1F:→ ptt0219:Copy&Paste的時代~~ 07/05 23:40
2F:→ mattaus:若課予當事人朗讀書狀義務,不知能否改善滿紙X言的情形 07/06 00:23
3F:推 ChrisBear:律師不認真 我之前實習的時候犯過類似的錯誤 被老闆電 07/06 00:30
4F:→ ChrisBear:翻天 向這種明顯形式瑕疵的狀紙 顯然就是不用心撰寫 07/06 00:31
5F:→ ChrisBear:不然就是太趕 至少老闆曾說過 出去的狀紙只要蓋自己律師 07/06 00:31
6F:→ ChrisBear:章就要自己負責 07/06 00:31
7F:→ ChrisBear:通常當事人看狀部分,時間上允許寫好會給當事人看有無 07/06 00:32
8F:→ ChrisBear:題 沒問題就幫當事人蓋章 07/06 00:32
9F:→ alawyer:說不定收到的是草稿版....可以去法院閱卷看看... 07/06 00:44
10F:→ inababy:還沒開庭,如果他呈給法官的是一樣的就好玩了........... 07/07 11:26
11F:推 ChrisBear:記得閱卷啊 如果給你跟給法院不一樣 開庭一定要跟庭上說 07/07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