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維護合約的目的在?
時間Tue Mar 26 10:59:10 2013
一直搞不懂維護合約的意思在哪裡。跟廠買軟硬體,在沒修改軟硬體的前提下,壞了本來就該負瑕疵擔保,總有種廠商用這種方式來加錢的感覺。
可以理解有的公司用此類方式外包,避免人員更迭而系統無法運作。但還是有種廠商加名目、加錢的感覺。
道友能開釋一下嗎?為什麼該付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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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4.166.82
1F:→ aeolusleo:物之瑕疵擔保沒記錯最長好像只有半年吧~~ 03/26 11:05
2F:→ aeolusleo:半年後一樣要維修保固啊~~ 03/26 11:05
3F:→ pnLin:但硬體算承攬吧。而且我不太能接受東西半年後就可以壞這件 03/26 11:11
4F:→ pnLin:事。現代電子產品物之瑕疵擔保只有半年,實在很奇怪。電子 03/26 11:11
5F:→ pnLin:產品不比桌子椅子,只能用半年的電視,真的很奇怪。 03/26 11:11
6F:→ defent:個人認為關鍵可能是繼續性契約,類似月租費 03/26 11:34
7F:→ aeolusleo:軟體系統可能是承攬(客制化的部份), 但硬體除非是依貴公 03/26 11:39
8F:→ aeolusleo:司的需要特別設計制作, 不然應該也是買賣或租賃 03/26 11:40
9F:推 skyandrain:有些軟體例如防毒軟體或是破解軟體必須常常更新 03/26 14:45
10F:→ sindyevil:台灣稱保固大陸叫保修,鮮少有人去定義出固定內容,就得看 03/26 15:54
11F:→ sindyevil:訂約(需求)者和廠商周旋內容而定,哀... 03/26 15:55
12F:推 ejtch:一般專案,買完都有送保固期間,過了保固期間,才要維護費 03/28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