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law (klaw)
看板Lawyer
標題[閒聊] 律師不如會計師團結
時間Mon Oct 8 12:14:18 2012
最近有位認識的道長犯了嚴重的錯誤,忘了對支付命令異議,導致支付命令確定,
重點來了,那個支付命令數額是n佰萬,
這時只能說有錢真好,該道長是老律師,賠得起,
問題來了,律師執業疏失導致客戶損失,要理賠是理所當然,畢竟是自己不小心,
但是勒,理賠額是否要訂一個上限?不然可能就跟醫師一樣,一個案件就完了,
人家醫師現在已經在研擬修改醫師法,希望將醫師賠償數額定一個上限,
看看會計師法第42條第2項:會計師因過失致前項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除辦理公開發行公司簽證業務
外,以對同一指定人、委託人或受查人當年度所取得公費總額十倍為限。
人家會計師多聰明,起碼有個羅淑蕾在立法院替會計師利益把關,
我們律師是專門搞法條的,律師法卻只規定:
律師如因懈怠或疏忽,致委託人受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
看來在未雨綢繆部分,我們不如會計師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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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05.62
1F:→ ROCKMANX6:如果異議,訴訟打完是否會贏? 10/08 13:12
2F:→ jungjungjung:不應該搞這種制外法權的事 10/08 13:20
3F:→ jungjungjung:其他行業要限責 免責 律師公會應該去擋 10/08 13:21
4F:→ jungjungjung:要就全民一起免責 10/08 13:21
5F:→ jungjungjung:計程車司機:景氣不好 我ㄧ個月才賺22k 為什麼沒有免 10/08 13:24
6F:→ jungjungjung:責 10/08 13:24
7F:→ jungjungjung:說真的這些法案比的就是 利益團體誰的力量大 10/08 13:25
8F:→ jungjungjung:誰能影響立委 10/08 13:25
9F:→ jungjungjung:醫師對抗 受醫糾影響的病患 醫師應該會贏啦 10/08 13:26
10F:→ jungjungjung:醫師沒人要去五大科 要解決這問題根本不是靠免責 10/08 13:27
11F:→ jungjungjung:機師 每天冒著生命危險為什麼沒人跑 10/08 13:31
12F:→ jungjungjung:每個行業都要免責 那律師法官檢察官不需要存在 10/08 13:34
13F:推 cynthia1123:我也不贊成限制責任,否則客戶幹嘛把幾億元標的交給你 10/08 13:43
14F:推 J98:非常贊成限制責任 10/08 14:04
15F:推 deann:限制責任應該侷限在行政訴訟之類的民事責任限制責任會有道德 10/08 14:25
16F:→ deann:危險。 10/08 14:25
17F:→ Snoopy1111:不贊成,醫師需要限制是因為醫療行為本身就有很大的風 10/08 16:58
18F:→ Snoopy1111:險,而醫師緊急時的處置很難事後諸葛去評斷對錯 10/08 16:58
19F:→ Snoopy1111:但律師的過失並沒有所謂不可知風險存在,本來就應該 10/08 16:59
20F:→ Snoopy1111:自己承擔過失責任 10/08 16:59
21F:→ y233:限制責任並沒有堅強的法理支持 而且這問題不是不能靠保險解決 10/08 17:23
22F:推 cyora:目前是不是有類似的保險了? 10/08 20:44
23F:→ jungjungjung:醫師都認為有過失判賠還挖挖叫 10/08 22:21
24F:→ jungjungjung:審判的本質就是事後諸葛 10/08 22:22
25F:→ jungjungjung:只許自己放火 不准他人點燈 10/08 22:22
26F:推 louis123321:醫師會哇哇叫的本質很多是覺得自己當時的醫療判斷無過 10/09 10:43
27F:→ louis123321:失阿...或者認為自己去撞樹的 怎麼會都要醫師賠 10/09 10:43
28F:→ NissanMuch: 或是醫師賠得比肇事的多之類的 10/09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