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y5566 (黑蘭蕉)
看板Lawyer
標題[新聞] 灌毒虐童致死 律師鬼扯「童自打安非他命
時間Wed May 30 20:52:10 2012
今年1月新北市新店發生2歲男童「昊昊」遭灌毒虐死案,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其中一名嫌
犯律師竟主張,「有可能是小孩被處罰時受不了疼痛,自行取用安非他命吸食止痛。」,
主嫌劉金龍更聲稱「只有輕輕打小孩」,不知男童為何死亡,被檢方求處死刑。全案定6
月27日宣判。
這起案件起因為毒販劉金龍擔心同居人的2歲兒子哭鬧引來警方盤查,夥同友人周建輝、
許冠雄、鄭盛峰為男童注射海洛因,還以尖嘴鉗夾輾指甲、徒手拉扯生殖器、鐵槌敲鼻樑
等酷刑凌虐男童致死,4嫌被依殺人罪起訴並收押至今。
台北地院今再開庭,昊昊的姑姑王薇君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率10多位民眾到法院前舉標語
,痛罵政府無能,才會害得小孩枉死,希望法院重判4嫌,並要求政府善儘保護兒童的責
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530/12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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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同行 希望不是真的 希望這位道長可以出來澄清
不敢想像今後每年產量1000個名額 會變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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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5.2.39
1F:推 gadoma:不懂有甚麼好澄清的...也不懂這跟錄取1000名有啥關係 05/30 21:11
2F:推 hiphoprabbit:以後乾脆公審被告好了 名嘴一個人抵一千票 05/30 21:19
3F:→ ssying:台灣版的安田好弘... 05/30 21:23
4F:→ ssying:安田好弘很棒 我非常崇拜 是很棒的律師喔 05/30 21:29
5F:→ ROCKMANX6:這應該不是同行。 05/30 21:36
6F:→ SuLiaen:看不懂要澄清什麼東西,這是八卦板嗎? 05/30 22:25
7F:噓 alonzo:5566是來鬧的 05/30 22:35
8F:→ Augusta:但說真的,這律師無罪答辯的說詞可能也要斟酌一下...... 05/30 22:35
9F:→ Augusta:不然跟被電磁波打到暈倒有得拼XDD 05/30 22:38
10F:→ Augusta:除了爭取勝訴外,還是得顧及面對公眾該有的身段與姿態... 05/30 22:40
11F:推 ChrisBear:關1000名律師什麼事情!? 05/30 22:53
12F:推 J98:判決出來可以來看看是哪位道長 05/30 23:29
13F:推 alttwin:這很明顯不是千人大軍的一員阿,閣下是說100年以前考上的 05/31 01:58
14F:→ alttwin:有什麼不妥嗎? 05/31 01:59
15F:推 whereian:因為一千名來搶飯碗,所以律師只好不挑案件,鬼扯硬辯? 05/31 02:25
16F:→ whereian:呵呵,千錯萬錯都是律師產量太多,以致淪落為五斗米折腰? 05/31 02:26
17F:→ whereian:或許可以當做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或無期待可能性,讚耶~~ 05/31 02:28
18F:→ cotin0805:身為普羅大眾的我,很想知道板上的律師會怎麼幫當事人? 05/31 03:04
19F:推 whereian:被告律師可能是反串的,故意要惹毛法官來判被告死刑吧? 05/31 03:32
20F:推 whereian:兩歲小孩有沒有可能自己打針?要說服法官之前先說服自己 05/31 03:41
21F:→ whereian:除非那個律師沒養過小孩... 我自己是沒養過小孩... 05/31 03:43
22F:推 whereian:如果不是被告叫律師如此抗辯,我認為被告應該馬上解任他 05/31 03:49
23F:→ whereian:顯然越幫越忙嘛,本來無期徒刑的,搞到最後搞不好變成死刑 05/31 03:51
24F:推 beyondthee:樓上...XD 05/31 06:46
25F:推 didadi:被告雖有抗辯的權利 不過坦白說我聽到這種離譜說詞會判重 05/31 08:10
26F:→ hifree:自白可以由律師代為嗎?如果不行,那為什麼被告要為其所選任 05/31 08:38
27F:→ hifree:的律師抗辯負責?刑法57條的量刑審酌事由,不是以行為人的態 05/31 08:40
28F:→ hifree:度為準嗎? 05/31 08:40
29F:→ hifree:至於律師的不當抗辯,就讓法官的評分來為他斟酌吧 05/31 08:41
30F:→ Gipsie:1000名律師表示:與我有何干 05/31 10:57
32F:→ amurorei:者嗎?超有創意的邏輯思考馬上就喚起我的記憶了。不知閣 05/31 11:25
33F:→ amurorei:下與費爾巴哈有何關連? 05/31 11:28
34F:→ Snoopy1111:不過話說回來,小孩體內有驗到毒品的話,可能性只有 05/31 12:22
35F:→ Snoopy1111:別人施打與自己施打,如果不作自己施打的抗辯,不是等 05/31 12:23
36F:→ Snoopy1111:於承認被告所施打,這樣好像等於自白了吧..? 05/31 12:23
37F:→ Snoopy1111:除非要做幽靈抗辯,不過那也是很扯啊,不知道各位道長 05/31 12:24
38F:→ Snoopy1111:還有更好的抗辯事由嗎? 還是就不爭執了? 05/31 12:25
39F:推 whereian:費爾巴哈喜向?? = =... 05/31 12:57
40F:推 kimkim:證據很明顯的話我想我會勸當事人認罪 05/31 13:30
41F:→ kimkim:而且太過違反經驗法則的抗辯我會拒絕代為陳述XD 05/31 13:30
42F:→ didadi:被告聽完律師這種離譜主張卻未陳述更正 被判重點也不冤枉 05/31 14:20
43F:推 Matsui:我個人認為求處死刑蠻適當的,至於辯護人的離譜抗辯 05/31 16:02
44F:→ Matsui:我只能說這是殘酷真相,你不接我不接,總會有人接 05/31 16:04
45F:→ Matsui:大家只能從自己做起 05/31 16:04
46F:→ Matsui:無論社會如何變化,各行各業的無良業者永遠不會消失 05/31 16:06
47F:→ georgeko:瞎辯應該是不符執業倫理的 05/31 22:03
48F:推 whereian:某位律師高考第一名的人現在正在坐牢,更何況一般人 06/01 01:59
49F:→ cotin0805:Hi~kimkim如果他不認罪呢? 06/01 03:24
50F:推 kimkim:不認罪是他的選擇 但我的選擇是拒絕幫忙代述離譜的抗辯 06/01 08:29
51F:→ kimkim:反正不認罪到時被重判說實在也是他家的事 06/01 08:30
52F:推 Scholz:推kimkim,不認罪、胡說八道是被告的事,律師要有格調 06/01 15:59
53F:→ Scholz:關於Snoopy1111,可以用小孩子貪玩,誤食或誤打這一類的 06/01 16:00
54F:推 J98:有點格調拒絕當事人的鬼扯是基本的吧... 06/01 20:29
55F:→ J98:他要鬼扯給他自己說,你律師幹好自己的事... 06/01 20:30
56F:→ J98:一件案子換一世名聲 多划不來 06/01 20:30
57F:推 ChrisBear:之前有板大分享刑事辯護的心得 裡面針對這種當事人 06/02 00:12
58F:→ ChrisBear:只從法律爭點去討論 06/02 00:12
59F:推 whereian:『丹諾自傳』---陳前總統水扁推薦 06/02 02:08
60F:推 ixixet:挖這個有什麼好處? 至多自己警惕自己吧... 06/04 14:01
61F:推 hiphoprabbit:遇到這種的 打不罪推定 罪疑唯輕 嚴格證明就好 06/04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