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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舉發涉貪550元 前檢座槓法官
時間Thu Mar 15 15:08:43 2012
作者: 洪榮志╱台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15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新仇加舊恨,前檢座槓上法官!偵辦三一九槍擊案的前檢察官王森榮,因任職期間
與台南地院法官何清池多次對案件見解不同相互批判,轉任律師後受託案件又被何
判敗訴,於是具狀舉發何在審案時詐領差旅費五百五十元,涉有貪瀆罪嫌,案由台
南地檢署分他字案調查中。
「要告就去告!」何清池對此不願回應,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吳勇輝表示,案件審理
過程中是否有必要現場勘查,屬於法官的職權;此案的訴訟標的為「拆屋還地」,
本來就有必要勘查現場,以確認拆除範圍及訴訟標的金額,法官原則上也都會先勘
查現場。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則說,此案三月十二日已經以「他」字
案分給檢察官林仲斌調查,檢方一定依法行事。
王森榮強調,何清池對他任職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時,曾「因公依法對其當時的不當
作為進行刑事偵查」而懷恨在心,故意不依法律規定,曲解法律而判決,而且細觀
判決理由異於常理之處甚多,足證確有枉法裁判的犯行。
六十四歲的何清池是司法官訓練所十七期畢業,曾擔任台南地檢署及台南高分檢檢
察官後,才轉任台南地院法官;四十三歲的王森榮則是司法官訓練所卅六期畢業,
先後在台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王森榮曾因偵辦三一九槍擊案名噪一
時,兩年前轉任律師,在高雄執業。
王森榮於民國八十九年偵辦台南市日日滿賭博電玩案件時,因何曾在判決書明指檢
察官查緝手段可能涉嫌妨害自由,引發王森榮不滿,在上訴書反批法官曲解法令,
費盡心思為被告脫罪,心態及動機可議,雙方因此結下樑子。
去年八月間,王森榮接受林姓地主的委託,向台南地院提起「拆除地上物」之訴,
要求向林承租台南市關廟區土地經營養雞場的陳姓當事人,自行拆除地上物返還土
地。經分案後,由何清池法官審理。
王森榮指出,此案的爭執點,在於林姓地主得否主張對方因給付租金延遲而終止租
約,進而要求對方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因此,此案的調查次序,應該是先調查林
姓地主主張對方租金未付是否實在、是否得以終止租約,之後才有勘查現場決定如
何拆屋還地的必要。
問題是,何清池在租約問題沒釐清,還沒必要勘查現場前,竟然當庭訂三天後勘驗
現場,並據此向法院詐領差旅費五百五十元,顯然涉有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
詐取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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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56.46
1F:推 hiphoprabbit:雖然覺得沒必要 但實務上這類案件都會先履勘現場吧 03/15 15:58
2F:→ hiphoprabbit:不然原告訴之聲明如何確定拆屋還地的範圍? 03/15 15:59
3F:→ ROCKMANX6:這律師........ 03/15 20:35
4F:推 JackeyChen:報老鼠冤 03/15 23:01
5F:推 balawalking:哈哈 擺明就是在報老鼠冤 03/16 00:24
6F:推 Invincible99:這樣會構成"詐取"嗎??? 03/16 08:25
7F:推 Happylawyer:他是為了以後聲請迴避鋪路吧....厲害厲害 03/16 10:17
8F:→ Happylawyer:如果有樑子 可能會影響案件 那不如先鋪路 高手 03/16 10:18
9F:推 stackton:樓上一語驚醒我夢中人..... 03/16 11:45
10F:推 itski:可否提示一下迴避事由 感謝 03/16 12:21
11F:推 dakkk:同案件在不同審級中出現同個法官 或是有血緣利害關係 03/16 12:56
12F:→ dakkk:這樣好像...不構成 03/16 12:56
13F:推 amose999:要迴避太難了吧 純屬律師臆測之詞... 03/16 15:41
14F:推 ROCKMANX6:別傻了!某公司聘請的法律顧問律師是審判長的公公,對造 03/16 20:13
15F:→ ROCKMANX6:聲請迴避就被打槍了。 03/16 20:13
16F:→ ROCKMANX6:這種都沒辦法迴避,H大說的迴避怎麼可能成功? 03/16 20:13
17F:推 zoonead:王森榮 03/16 21:46
18F:推 Scholz:我倒是覺得是可能是敗訴後為安撫當事人的方法(非戰之罪) 03/16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