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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律師爆黑幕:比法條不如有金條
時間Thu Dec 29 15:36:17 2011
作者: 文/林宏達 | 商業周刊 – 2011年12月29日 下午1:16
這是一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面對台灣司法的真實告白。
張冀明,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前合夥律師,台灣知名的訴訟律師。他2006年至今,
連續獲得「亞洲律師」(Chambers Asia)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前500家事務
所」Asia Pacific Legal 500選為傑出律師,職業生涯戰功彪炳。
一次次的紀錄,像勳章般貼在他的身上:法商馬特拉公司控告台北市政府案,在他手
上反敗為勝, 拿下20億元賠償;湯秀璸控告醫生丈夫殺人未遂案,在他接手後拿下高
額和解金;威盛商業間諜案、太電案,他都沒錯過。
張冀明也是台灣律師圈有名的「四大惡人」之一。在股東會經營權大戰裡,他關門跳
上桌子舌戰對方律師團的畫面,經常出現;面對上門搜索的檢調人員,他也不假辭色
;在他職業生涯裡,還曾3次在開庭時當庭質疑法官有既定立場,審判不公,當場離席
抗議,3次卻都勝訴。
今年12月,張冀明卻收刀入鞘,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沒有律師公會會員資格,他將從
此不能再代表任何人進行訴訟。他高掛25年歲月打造的「訴訟刀」,遠走北京,發展新
事業,離開台北之前,他寫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
「司法真相是什麼,就是法官會收錢,檢察官也會軟弱,所有的人都會軟弱啦,收錢只
是其中一部分,」張冀明說。法庭上發生的種種怪象,讓他不想再走訴訟這條路。
「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張冀明無奈,他長於訴訟,但當自己投
資的錢被朋友虧空,他都不想上法庭討回公道。因為他知道,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
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
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在張冀明眼中,司法是一隻變形蟲, 不只法條的解釋會變, 調查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
,法官審判的風格也會變,連律師在壓力下,也可能會變形,無法盡到保護當事人權益
的義務。
「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
,「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不要隨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張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
廉認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
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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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67.169
1F:推 bluecaty:「四大惡人」哪四大? 12/29 17:03
2F:推 beyondthee:其實還好 我不是律師的時候 幫別人打官司都和解收場 12/29 17:13
3F:→ beyondthee:應該先了解先溝通後 真的解決不了的再去法院 讓法官判 12/29 17:14
4F:→ beyondthee:不過訴訟是真的很花勞力時間就是...一直整理.... 12/29 17:14
5F:→ beyondthee:有時候很想跳起來跟法官說 證據大家一次拿出來 趕快判 12/29 17:15
6F:→ beyondthee:不然有的人要工作 然後每個禮拜一直這樣子很累@@ 12/29 17:16
7F:推 beyondthee:不過法官應該更累就是....結論 好累@@ 12/29 17:18
8F:推 JackeyChen:跑去大陸離開這領域後放砲,這哪招 12/29 18:58
9F:推 cyora:好奇張律師在北京的新事業是什麼事業? 12/29 20:28
10F:推 Acepon:嘴砲比較快,放一把火打個廣告後人就閃到北京去,哪個法官 12/29 23:09
11F:→ Acepon:收錢就說出來,當律師的時候就該說出來,嗣後嘴砲啦 12/29 23:10
12F:推 promote:推薦清末民初的小說"四大惡訟演義" 12/29 23:55
13F:推 Lectured:樓樓上學長中肯 12/30 01:08
14F:推 attorneyhan:是否應舉出事證,這樣的言論不是很負責! 12/30 08:11
15F:推 angelalei:哈!中國才是真正法條不如金條的地方!法官出資開律師事 12/30 10:51
16F:→ angelalei:務所的事情在中國見怪不怪,還有判決書拿給當事人看可不 12/30 10:52
17F:→ angelalei:可以的情事咧!以上都是家人在中國親身經歷 12/30 10:52
18F:推 whereian:全中國都在拚經濟,連法官也不例外,社會主義國家也愛錢 12/30 13:03
19F:推 wallsons:以前看過他的書 12/30 18:24
20F:推 dakkk:不寫的聳動一點 怎麼賣書? 12/30 23:25
21F:推 simon5955qoo:屁咧~律師的話能信!?啊...罵到自己... 12/31 21:34
22F:推 mind0921:中國司法最公正 海珊最不愛打仗 邱毅頭髮最多 馬英九最英 12/31 22:14
23F:→ mind0921:明 阿扁不會貪污 12/31 22:14
24F:推 zoonead:他有出過商周的一本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 12/31 22:45
25F:→ vanishbaby:樓上 那本有"二" 所以算已經出兩本這本第三XD 01/02 16:37
26F:→ Fideism:我記的有位政治人物說過 法律萬萬條 不如黃金一條 01/02 22:33
27F:→ Fideism:所以這標題也不是前無來者XD 01/02 22:34
28F:→ keyman0208:victor張,在綠點案被檢調找到疑似要當事人淹沒證據的 01/02 22:40
29F:→ keyman0208:字條,現在要離開這圈子就亂放砲,真不可取。 01/02 22:41
30F:推 hantang:法律人被點到痛處 全跑出來伐韃 01/05 22:18
31F:推 eri720806:不知道他這樣爆料會不會讓人更不想要打官司? 01/06 07:20
32F:→ gabin2000:說批評他是被點到痛處,那不評論是不是要被說成默認? 01/06 08:48
33F:→ keyman0208:所以hantang非法律人然後跑來律師板看法律人笑話的?XD 01/12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