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nishbaby (DROWN)
看板Lawyer
標題[推薦] 准許旁聽之公文
時間Fri Dec 23 11:21:32 2011
Dear大家:
前面回應過旁聽問題,便收到幾封站內信:)
所以,在詢問過社內後,
就把司法院的公文放到網路相簿囉!
若有需要,旁聽時可以印下來帶著,相信做筆記就不會被為難囉!!
許可做筆記之公文:
http://album.blog.yam.com/show.php?a=lawpaper&f=8544210&i=20566423&p=0
歡 迎 帶 走
PS>> 不知道怎麼分類 若分類錯誤還請板主幫忙修改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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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你看見聽見的,
並不是我想讓你看見聽見的。
有時候,事情會單純得令你發笑,
但很多事情其實是很複雜的。 ~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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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13.45
1F:→ jsports1:是准許筆記吧 一般案件旁聽有被禁止過嗎? 12/23 12:17
2F:推 alexmei:推 12/23 13:46
3F:推 attorneyhan:公開審理的原則下,旁聽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利! 12/23 14:54
4F:推 playhome:早該這樣了 12/23 16:38
5F:→ vanishbaby:咦 對耶謝謝一樓!! 12/23 16:43
※ 編輯: vanishbaby 來自: 114.36.213.45 (12/23 16:44)
6F:推 LTpeacecraft:應該有被院內人員制止過,有的法警或庭務員以前也會 12/23 17:04
7F:→ LTpeacecraft:為此高本院還在十二月份行文各地法院宣達不得禁筆記 12/23 17:05
8F:→ LTpeacecraft:要不就是十一月份時..不過這不是重點了... 12/23 17:06
9F:推 LTpeacecraft:看上面相關文章 我多此一舉了....XD 12/23 17:09
10F:推 ichliebedich:地院民庭有遇過法官制止旁聽民眾記筆記 12/26 15:38
11F:推 playhome:禁止筆記是法官的"通說"(大誤) 12/28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