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bakarini (一葉知秋~~)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執業律師未加入特定公會,在該公會所在法院複代理之問題
時間Thu Jul 28 21:08:00 2011
請問各位先進,
1.
若某A為已執業律師(有登錄甲地法院和該法院所在地之律師公會),
今某A律師到乙地法院(未登錄且未加入該地公會)民事庭複代理,
但非以律師身分而是以一般人身分且未穿著律師袍,
是不是可能會被送懲戒?
我記得以前好像有看過類似案例,
明明是律師但卻未表明律師身分而為複代理,
被法官以矇騙為由送懲戒
雖然不知道最後懲戒有無成立?
2.
或換另一種情形,某A在實習律師期間,
在同一案子審理期間,
先是以非律師身分在乙地法院民事庭為複代理人,
中間某A經律訓及實務訓練期滿,
並且登錄甲地法院並加入甲地律師公會,
但仍到乙地法院民事庭為同一案子之一般複代理人,
(簡言之,該案子尚未結束,但某A在這段時間已經從實習律師變成執業律師)
未表明律師名義、未穿著律師袍,
亦未另行以律師名義提出複委任狀,
此一情形與上述1.之情況實質上有無差異?
是不是一樣會被送懲戒?
謝謝@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223.80
1F:推 colinton:我認為兩案例都會被懲戒 07/28 21:52
2F:→ alawyer:同c大。 07/28 22:05
3F:推 letita:都會被懲戒。 07/28 22:13
4F:推 Procureur:這樣是種脫法行為 還是有違法吧 07/28 23:18
5F:→ Procureur:為了省一點點錢 讓自己沾上汙點 這樣得不償失 07/28 23:18
6F:推 ROCKMANX6:記得以前律訓時,古嘉諄律師說:不接這件難道會餓死嗎? 07/29 01:09
7F:→ changchunlun:同一樓 07/29 23:07
8F:推 mirandaliu:意見同一樓 08/03 19:15
9F:→ Eventis:過路費繳交義務是不可違反的. 08/03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