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MANX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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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公設辯護人 恢復招考有望
時間Thu Jul 14 18:13:13 2011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450456.shtml
公設辯護人 恢復招考有望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7.11 03:30 am
本將逐漸走入歷史的「公設辯護人」制度可望起死回生,司法院認為公設辯護
人近來表現良好,研議恢復招考。
公設辯護人由國家招考,負責在強制辯護刑案中替被告發聲。陳水扁前總統前
年 5月以抗議司法為由,解除 3位律師委任,台北地院立即指派 2名公設辯護人接
手。扁從一開始拒見,諷「請鬼拿藥單」,到後來與 2人交談,甚而言謝,充分發
揮公設辯護人功能。
司法院於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決定逐步廢除公設辯護人制度,遇缺不
補,由民間法律扶助律師承接強制辯護工作,公設辯護人雖群起抗議,不服「功效
不彰」指控,但無法改變大局。司法院於法律扶助法通過後,2004年開始停招。
不過,司法院評估現有資源及社會條件後認為,辯護資源有城鄉差距,現階段
應加強公設辯護人角色和功能,且義務辯護、法扶辯護「多元併存」,以維護刑事
被告人權。
此外,國科會三年前由台大副教授王皇玉所做的「刑事司法改革的在地化檢驗」
報告指出,受訪法官、檢察官、律師,多認為公設辯護人的表現不比法扶律師差,
這項實證研究成為司法院決策的參考。
司法院指出,公設辯護人應受更多監督,法律扶助律師評鑑也應加強,經由不
同訴訟資源的良性競爭、互補,達到保障刑事被告人權的結果。
目前全國只有50名公設辯護人。花蓮地院及高分院、金門地院及高分院,連江
地法等處,目前無公辯人。
【2011/07/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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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12.53
1F:→ ajwell:有律師會想考嗎?? 07/14 18:32
2F:→ ROCKMANX6:我大學時把公辯當第一志願,結果還沒畢業就停招了。 07/14 18:38
3F:→ alawyer:應該可以考慮開放律師或司法官轉任。想當公辯,就不是錢的 07/14 18:58
4F:→ alawyer:問題了。 07/14 18:58
5F:→ ROCKMANX6:之前有法官因為書類送審不過被轉公辯。XD 07/14 19:08
6F:推 PinkyWang:有道長等開庭時,遇過桃院的陳公辯嗎?? 有一次開庭,他 07/14 19:31
7F:→ PinkyWang:睡著了,結果審判長就叫書記官在筆錄記載,法官諭知:叫 07/14 19:32
8F:→ PinkyWang:公辯起床... 07/14 19:34
9F:→ tort:公辯是幾職等? 可以往上昇嗎? 07/14 20:09
10F:推 balawalking:7開始,最高到12的樣子(法組17、37) 07/14 20:28
11F:→ JackeyChen:好耶 沒有什麼責任 不會被批恐龍 07/14 21:47
12F:推 gn02174082:王老師結束學業後記得就是先當好一陣子公設辯護人? 07/14 22:01
13F:推 braveryhyde:之前有作過一個實證研究,其實就有替公設辯護人翻案 07/14 22:46
14F:推 hpfan:王老師的確是當過一陣子的公設辯護人沒錯 07/14 23:48
15F:噓 Procureur:公設辯護人是檢方的臥底吧 招考那個幹嘛 07/15 00:41
16F:→ Procureur:我有一個案子 其他某位被告是公設辯護人辯護 07/15 00:42
17F:→ Procureur:在法庭上詰問自己的當事人 把當事人的老公也拖下水 07/15 00:42
18F:→ Procureur:審判長:這要另案偵辦 07/15 00:42
19F:→ Procureur:法官似乎用夫妻共犯 希望另案偵辦 我的法律見解是頂替 07/15 00:44
20F:推 epoche:所以法官檢察官才會說表現不差啊XDDD 07/15 00:45
21F:噓 Procureur:另外一個當事人 法官幫他指定公設辯護人 公辯說:我不能 07/15 00:48
22F:→ Procureur:給你法律意見 當事人:冏 我自己找律師好了 07/15 00:48
23F:→ stackton:推:叫公辯起床XD 07/15 02:58
24F:推 keepwild:推公設辯護人不比某些法扶律師差 07/15 10:12
25F:→ keepwild:小弟之前在雄院當替代役公設辯護人 裡面公辯很認真 07/15 10:14
26F:推 JackeyChen:還臥底咧= =就像律師有認真的也有混的 公辯也有認真跟 07/15 10:14
27F:→ keepwild:交互詰問也超強 小弟獲益良多 07/15 10:14
28F:→ JackeyChen:混的一樣 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把個案當通案 07/15 10:15
29F:推 lovelyshu:法官諭知:叫公辯起床.....XDDDDD 好經典喔哈哈哈~XDDD 07/15 21:44
30F:推 mattlau:之前在士院也是替代役公設辯護人 士林的也蠻認真 07/16 20:30
31F:推 bbdodo:其實不少公辯的詰問技巧、法律見解都比律師強,也很認真 07/19 23:29
32F:推 bbdodo:之前有某位黑幫大老,原本要請律師的,結果準備程序結束後 07/19 23:32
33F:→ bbdodo:覺得該公辯還不錯,所以就不請律師,繼續由公辯為他辯護 07/19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