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
看板Lawyer
標題Re: [閒聊] 安田好弘律師於輔大演講之整理
時間Sat Jun 25 21:16:06 2011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yu32235:這種聳動容易引起你憤怒的暴力犯罪是哪一階層的人比例高 06/25 20:41
如果真要說的話,我必須說,"容易引起義憤的暴力犯罪,未必是弱勢階層的專利"。
以安田辯護的案例來說,第一個福田孝行就不是出身弱勢階層--
他是單親、家暴家庭,但他的家境"並不差"(他爸是新日鐵資深職員)。
宇都宮病院事件(虐待老人致死),犯罪者是醫院院長。
赤軍虐殺事件,犯罪者是出身上流社會階級,就讀慶應大學的高知識份子。
奧姆真理教...這不用說了。
姐齒事件...這也不用說,明顯不是弱勢族群。
安田辯護的著名案件(我只舉維基列出來的部分),
大概真的稱得上"社會弱勢"的,除了部落民這個案子以外,
就只有1980年的"巴士放火事件",以及1985年的"愛奴人肖像權訴訟";
換言之,他所辯護的大多數對象,並非社會的弱勢者。
這點是再明確不過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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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34.189
1F:→ yu32235:1.什麼叫「未必」?請舉統計資料,個案論述的意義甚低。 06/25 21:33
你的第一點正好打到安田,他舉"部落民"這個例子就是孤證。
2F:→ yu32235:2.強勢弱勢、安田律師演講的定位我就不重複第三次了 06/25 21:37
我也說了,他對強勢弱勢的權力論述是有問題的。
3F:噓 RobertAlexy:連律師版都可以洗版 適可而止吧 06/25 21:37
4F:→ yu32235:3.還有質疑不滿可站內信,我會盡量和你討論,請還這裡清淨 06/25 21:40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6/25 21:49)
5F:→ georgeko:要有火花才有看頭,若這個版只有三年前的po豈不無聊 06/25 21:51
6F:推 grop:可是你搶他麥克風,他會對牆飛踢然後說將來一定要...喔 XD 06/26 00:13
7F:推 Dexter:?樓上這是什麼梗~ 06/26 00:22
那是我大學時候犯下的一個錯誤,霸佔麥克風--題外話,我現在三十多歲,
換言之,
有人在炒十多年前的冷飯:)
辯到沒話可講,只好炒別人大學時的冷飯,這還滿誇張的,
所以我就跟fanrei說,'要辯不要跟安卓辯,挑對象就要挑grop這種很弱的^^'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6/26 02:11)
8F:→ DaisukeOchi:估狗一下找到一個Blog 那位格主跟你有關嗎 06/26 02:15
是以前就認識,然後因為棒球問題結怨的宿敵。
他曾經公然說,在網路上攻擊我,就是"在大街上打強暴犯"。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6/26 02:35)
9F:噓 grop:好了好了,快去打工賺你的五千塊吧(擺手) 06/26 10:09
好弱喔。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6/26 10:33)
10F:→ HeculePoirot:可是在公開場合講那句話有沒有法律責任阿(茶) 06/26 11:41
11F:推 norwegian:白羅邊說邊整理鬍子: 06/27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