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銘言:
一點法律小常識
原本的民法結婚規定是:有公開儀式並有兩名證人。
意思就是說有沒有登記根本不重要,登記根本沒有效力。
如果沒去登記,那配偶欄就是空白的。
但是這條法律改了
從民國96年5月23日開始。改成登記才算數,有沒有辦儀式不重要。
所以配偶欄一定有寫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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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唯一辨別是否真的離婚
是靠身分證的換證日期嗎
因為改為新式身分證的話
是不是有無配偶通通都會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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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lmer19104:看身分證最準... 08/1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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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剛剛問我朋友
他說假設民國九十五年前結婚(儀式婚)
但沒有到戶政辦理登記
即使換成新式身分證
還是沒有出現配偶欄
所以看身分證也不準耶
所以想請問板上的律師們
如何辨別是已婚或是未婚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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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r Horizont vieler Menschen ist ein Kreis mit dem Radius Null
- und das nennen sie ihren Standpunkt. "
「很多人的視野都是一個半徑為零的圓,而他們稱之為他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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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43.73
※ 編輯: smallcock630 來自: 114.45.143.73 (08/10 15:27)
2F:推 beyondthee:找國稅局.... 08/10 16:08
3F:推 cyora:請全戶戶謄? 08/10 16:19
4F:推 vampirex:打一場官司最準啦~(逃) 08/10 16:35
5F:→ defent:ㄅㄨㄚˇ 杯? 08/10 16:39
6F:推 delhouse:的確舊婚制的沒登記在新身分證上也不會顯示 且有可能 08/10 18:15
7F:→ delhouse:也不在同一戶籍 真的只有打官司最準 在公證處還遇過當事 08/10 18:17
8F:→ delhouse:人不確定自己到底有沒有結婚 08/10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