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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社會] 二審「事實審」將改「法律審」 速審
時間Sat Mar 6 23:59:22 201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cp109 (cp109)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社會] 二審「事實審」將改「法律審」 速審
時間: Sat Mar 6 19:03:56 2010
我國刑事訴訟法將出現大變革,司法院將針對上訴二審制度修法,把「事實審」制度,改
為原則上
「法律審」制度,司法院表示,已經完成草案,將送立法院審理。
(杜大澂報導)
「事實審」就是根據有沒有犯罪,調查所有證據,可以申請傳喚證人,當事人也有充分時
間言詞辨論,「法律審」則是審查前一審判決有無違背法令,程序是否違法。根據了解,
全世界,只剩我國採取兩個審級的事實審,從某個角度是保障被告人權,不過,卻也造成
法院審理重複,採取「拖」字訣的被告,可以讓訴訟更加冗長。
為了和世界接軌,同時改正缺點,司法院決定推動修法,刑事廳長林俊益表示,未來二審
將改為原則上的
法律審,事後審制度,例外的採取續審制。
新修法之後,一審傳喚過的證人,調查過的證據,二審法院原則上不得傳喚,將會省去很
多不必要的時間。另外,放寬再審以及非常上訴的要件限制,也提供人民更多救濟的機會
。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08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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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0.130.179
1F:→ zx97009:看不懂 03/06 19:04
2F:→ sjory:最高法院 幹 大法官把工作丟給我 03/06 19:05
3F:推 kutkin:就是省去了前戲 不用再來一次前戲 03/06 19:05
4F:→ zx97009:謝謝三樓精闢的講解 03/06 19:05
5F:→ shaka1aka:坐穩了要加速起飛了喔喔喔喔喔 03/06 19:05
6F:推 just8811:目前二審就是採嚴格續審制 03/06 19:06
7F:噓 ccfg5566:晚上做愛之後 白天做愛也要前戲吧 03/06 19:06
8F:推 xoxo777:也好 這樣以後有錢人就不能玩只要買通高院就OK那套了 03/06 19:06
9F:推 duluniko:一審定身死 二審看書找麻煩 三省 無聲 03/06 19:06
10F:→ xoxo777:這樣地院的判決價值會高點 03/06 19:07
11F:推 asity:等一下,這樣二審不就沒機會翻案 03/06 19:07
12F:推 risler:這樣地方法院那次審就很重要了... 03/06 19:07
13F:推 MarkWebber:就阿扁....掰啦~ 03/06 19:08
14F:推 zyxcba5:這代表要翻案必須要提供"新"證據 03/06 19:09
15F:推 log1118:什麼時候要跟國(ㄓ)際(ㄋㄚˋ)接軌 槍斃死刑犯? 03/06 19:09
16F:推 kutkin:八府巡按包大人就不能傳喚戚秦氏了 03/06 19:10
17F:推 asity:可以提供新證據的話,我會覺得好些 03/06 19:10
18F:→ asity:我是說如果有新證據的話還是可已有翻案機會感覺就還OK 03/06 19:11
19F:→ Newtype:所以司法特考前草案會過嗎?= = 03/06 19:11
20F:→ asity:如果這個會期要過,那大概是五月底 03/06 19:12
21F:推 putpi2007:看到這草案 國考生都哭了 二審法官都笑了 03/06 19:13
22F:→ cp109:如果這樣改 還需要 非常上訴 和再審嗎? 03/06 19:13
23F:→ Newtype:看來有個可能會考的重點出現了XXXD 03/06 19:13
24F:推 kakoiee: 阿扁表示:.......偷偷被裱 03/06 19:14
25F:推 putpi2007:阿扁沒差吧 他應該會以有利於當事人而適用舊法 03/06 19:15
26F:推 xoxo777:可是可能換地院的違紀案件超越高院 高院又可以酸回來XDD 03/06 19:16
※ hamasoul: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3/06 19:17
27F:→ Newtype:非上 是判決違背法令就可以提吧 03/06 19:17
28F:→ cp109:那這樣不是就變成3個法律審? 03/06 19:18
29F:推 bt9527:一審是事實審啦 有關事實有無認定全在一審搞定 03/06 19:21
30F:→ bt9527:二三審只審法律適用有無錯誤 所以叫法律審啦 03/06 19:22
31F:→ cp109:第2、3審和 非常上訴 3個法律審.. 03/06 19:23
32F:→ bt9527:目前是到二審都還可以吵事實有無 很煩 03/06 19:23
33F:推 s2807391:到二審還吵事實是很煩 但是一審大多是年輕法官耶 03/06 19:24
34F:推 asity:如果能因為二審簡化,提升一審的品質那是還OK拉 03/06 19:29
35F:→ asity:但就怕還是跟現在一樣....... 03/06 19:30
36F:推 kreeselack:上次看到陪審法官打瞌睡 囧 03/06 19:30
37F:→ Newtype:堅實的第一審呀 能不能做到就不知道了 03/06 19:30
38F:→ kazenol:法律審也是在“開一槍""開兩槍"間打轉啊 03/06 19:33
39F:推 sinker:那這樣爽到高等法院了阿... 03/06 19:34
40F:→ KINGTIGERX:這樣以後更好草菅人命了… 03/06 19:37
41F:→ kazenol:應該是最高法院要有事實審,審完就定案,而不是為了殺幾刀 03/06 19:45
42F:→ kazenol:這種問題一直丟回給高院調查事實,那最高法院幹什麼吃的? 03/06 19:45
43F:推 tompy:如果出現新事證也沒得翻案? 03/06 19:46
44F:推 Newtype:有新事證就可以聲請再審啦 03/06 19:47
45F:推 kutkin:應該是不要再跳針了 傳證人......傳證人...... 03/06 19:48
46F:推 JokePtt:法官:不好意思 我是菜鳥 我剛被派到最重要事實審 請多指教 03/06 19:51
47F:噓 kokora:幹你娘 學者是瘋了嗎? 03/06 19:57
48F:推 Gretzky:這樣律師就少了很多賺錢機會了 03/06 19:57
49F:→ Gretzky:律師就已經一狗票了,再改變制度,看來以後律師要餓死了 03/06 19:58
50F:噓 ryosan:................. 03/06 19:59
51F:推 hsinyeh:這樣應該二審就會律師強制代理了 03/06 20:00
52F:→ hsinyeh:律師賺錢機會應該會變多吧 03/06 20:01
53F:推 kkman321:靠北 修了再修 一天到晚想些有的沒的 抄來抄去 亂改 03/06 20:05
54F:→ kkman321:刑事訴訟法都變成四不像 搞笑 03/06 20:06
55F:噓 kokora:相信很快地 再不用多久刑事訴訟就要有搏茭制度了 03/06 20:08
56F:→ JackeyChen:事後審的修法是正確的方向 但前提是一審必須的事實基礎 03/06 20:09
57F:→ JackeyChen:必須鞏固 03/06 20:10
58F:推 AAQQUUAA:也好 不然有些檢察官一審打不贏 就搞二審來教訓人 03/06 20:11
59F:推 phil1983:司法R.I.P 03/06 20:37
60F:→ phil1983:到底是哪個廢渣想出來的? 03/06 20:37
61F:推 micklin:噓 kokora:幹你娘 學者是瘋了嗎? 03/06 20:42
62F:推 aappjj:跟逆轉裁判一樣 第一審掛掉就逆轉不回來了 03/06 21:57
63F:噓 gopeterhome:以後事實審都交給新手喔,最好司法宅有那麼多社會經驗 03/06 22:03
64F:推 eupti:眾鄉民不宅都在幹嘛? 難道每天忙著吸取社會經驗? 03/06 22:49
65F:噓 teardropbox:台灣法律還不夠成熟到可以學國外 03/0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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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24.30
66F:推 xir:除非一審的審判品質能提高,否則更難翻案,無辜者只會更無辜 03/07 01:02
67F:→ ikehunting:二審比一審品質好XD 03/07 01:48
68F:推 Scholz:推一、二樓… 03/07 11:04
69F:推 alttwin:以目前待過的兩個地院來看,第一審品質爛到不能再爛了 03/08 00:29
70F:推 intontu:原本嚇一跳 怎麼律師版推文這麼多髒話XD 原來是數字版轉文 03/08 21:30
71F:推 ichliebedich:一審律師費要調漲了嗎?lol 03/09 23:37
72F:推 mirageQ:一審幾乎都年輕法官 沒有配套措施 只是拿人民權益開玩笑 03/10 00:49
73F:推 dowgfvbdi:只是草案,不知道會不會過 03/1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