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kea (蒼天已死)
看板Lawyer
標題Re: [閒聊] 關於法律系
時間Fri Sep 25 20:24:33 2009
※ 引述《CID5566 (得與失之間的選擇)》之銘言:
: 請問大學的法律系
: 是真的很好混嗎 還是
: 昨天去上民法
: 教我的老師 是一家中型企業公司的法務
: 他說有個法律系畢業的同事
: 竟然連什麼法定繼承都不知道 ....
: 好誇張 ...
不意外
你要是突然來問我什麼是"法定繼承"
我大概也會告訴你"我不大確定 等我查查再告訴你"
畢竟"法定繼承"並不是一個常用的法律術語
我們會說"法定繼承人"或是"法定繼承順位"
但很少會說"依法定繼承法理, 某甲為繼承人"
感覺怪怪的
做律師以後 對這些用詞都會比較謹慎一點 畢竟差一點差很多
像之前當事人信上會寫"自願離婚"
我也要查過才敢確定他是在說"兩願離婚"
"自願離婚"好像是對岸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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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 still a drunk and a junkie, man. You know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A drunk will steal your wallet."
"And a junkie?"
"Oh, a junkie'll steal your wallet, too. And then he'll help you look for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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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79.42
1F:→ sunnyn:不是修法了? 09/25 23:15
2F:→ mirageQ:新修法的法律用語 也沒提到法定繼承 把施行細則弄清楚就 09/26 23:17
3F:→ mirageQ:夠了吧 09/26 23:18
4F:→ honhong1598:小弟係職業律師,我也不太明白法定既程式什麼XD 09/30 16:08
5F:推 gadoma:新的法定用語也只有概括繼承有限責任阿... 10/01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