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qn77 (平凡人)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時間Sun Jan 18 11:12:25 2009
想請問各位前輩一個問題
如果我為一家公司起訴 裁判費也繳了
但後來負責人才跟我說 這家公司早就解散並清算完畢了
那請問這個案子還可再在撤回媽?如果可以具狀撤回的話 要以誰為具狀(陳報)人?
我會問這問題是因為 想要退回三分之二的裁判費 讓當事人少損失一點\(還沒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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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oyrc:有道長要幫忙的ㄇ 01/24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