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che (風の幻想曲)
看板Lawyer
標題Re: [新聞] 司法官律師考試將採三合一
時間Fri Jan 9 22:57:14 2009
※ 引述《Matsui (紐約→香港→台北)》之銘言:
: ※ 引述《hyperion (吃經濟學家的恐龍)》之銘言:
其實某種程度上,管見以為癥結點應該是出在考試的鑑別度上。
不可否認,要考上律師司法官,一定的實力是一定要的,
但是說真的,運氣更是佔了極大的一部份,故無法鑑別國考科目以外的東西。
在國考的路上,現實是殘酷的,往往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也許有些人覺得,當一個優秀的律師司法官,不是把國考科目念的滾瓜爛熟就可以,
所以擔心念學分班的人考上律師司法官,無法提供品質良好的法律服務,
但現實是,考上律師司法官後,這些人就是律師司法官,這是無法撼動的事實。
以去年司法官考試為例,有位念工專的女生,
靠著念學分班跟蹲保╳補習班,最後考上律師司法官。
也許會有人欽佩她準備考試的毅力,當然,也會有人質疑她從未受過正式的法律訓練,
將來是否有能力做好司法官的工作。
但不管如何,現實上,她就是未來的司法官。
就算自己是台政大的法學博士或美國JD的律師,受過再精緻的法學薰陶,
將來還是得在法庭上對她畢恭畢敬,畢竟她可能是審判長。
所以,目前的考試制度,就是不管你是念台政大也好,念不知名的法律系也好,
念學分班也好,能考上的,就是強者;沒考上的,就算法學博士拿再多,
就是無緣從事律師司法官的工作。現實就是這麼殘酷。
或許大家可以想想,同樣是專業人士,法律這行業法律系林立,應考門檻也不高,
使得每年律師司法官考試動輒六、七千人;
而醫學系卻剛好相反,不僅學校少,醫師應考資格也不是念個學分班+補習蹲個幾年
的人可以考的。
我想箇中的區別,頗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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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41.74
※ 編輯: drache 來自: 220.136.41.74 (01/09 23:00)
1F:推 zoonead:會計師的考試制度也很有意思 01/09 23:03
2F:推 cc28825252:法律系縮減可使學生報考的意願減少,但真正想唸的人不會 01/09 23:09
3F:→ cc28825252:因為學校少就放棄 跟醫科一樣的道理 現在高中第三類組 01/09 23:09
4F:→ cc28825252:想念醫科的絕對不會比第一類組想唸法律的少 01/09 23:10
5F:→ cc28825252:也許控管所謂的素質可以不用到腳都跨進律師資格一半後 01/09 23:11
6F:→ cc28825252:才開始考慮 我個人認為大學就是最好的篩選手段 01/09 23:12
7F:→ cc28825252:因為這並無限制報考資格也不會造成所謂機會不均等的問 01/09 23:12
8F:→ cc28825252:題 只是我這樣說只是在放馬後炮 因為法律系太多在台灣 01/09 23:13
9F:→ cc28825252:已是不爭的事實了... 01/09 23:13
10F:推 uchidaelton:同意推文的論點,法律系在台灣真的是太多了!!! 01/09 23:58
11F:→ uchidaelton:我並不是歧視後段學校,只是點出教改出現的問題! 01/09 23:58
12F:→ uchidaelton:導致律師的報考人數非常的多,錄取的律師也增多 01/09 23:59
13F:→ uchidaelton:但是台灣的律師比例在亞洲國家已經算是非常的高了! 01/10 00:00
14F:噓 luccifer:你怎麼知道念工專的女生考上司法官 法學素養就不狗? 01/18 22:16
15F:→ luccifer:美國JD的律師,素養就一定高於她? 01/18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