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sulin (童話故事)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註記不得執行業務?
時間Mon Dec 8 22:46:18 2008
請問一下
因為日前收到很多來信介紹律師給我朋友
因為我朋友正住院中
所以先由我幫忙整理資訊轉達他的家人
我每一個律師都會到以下網址查查看
http://service.moj.gov.tw/lawer/baseSearch.htm
可是怎麼有律師
我卻看到他上面註記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X.X.X起至9X.X.X止不得在臺灣高等法院法執行職務)
想請問是怎樣狀況會不得執行
是因為發生什麼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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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8.152
1F:推 devlin:曾在該法院任公職 旋轉門條款 12/08 22:47
2F:→ all4u:恩,上從法官,下到約聘助理,都禁 12/08 22:57
3F:→ cysulin:那請問禁止的日期是怎樣定的? 12/08 23:38
4F:推 s865405:法官助理離職日起算3年不得在原任職法院執業 12/09 01:16
5F:→ s865405:我朋友以前當法助現在當律師 我有注意到查詢系統有註記 12/09 01:17
6F:推 paradis:法官助理從離職日起算三年,我也是苦主XXD 12/09 01:51
7F:→ cysulin:soga..感謝樓上各位的回答:D 12/09 18:58
8F:推 halee:請問法警有嗎 12/10 19:37
9F:→ hotwingking:只要是司法人員都算 (司法人員定義: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12/11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