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b ( NN NN )
看板Lawyer
標題請問合署律師勞健保問題
時間Mon Sep 8 18:01:06 2008
請問各位道長,
如要自己出來執業與別人已經存在的事務所合署,
我自己該如何投保勞健保?
需要形式上自己再設立一家事務所及扣繳單位、投保單位嗎?
(因為設立事務所要附房屋稅單及租約,但是我過去合署,租約是主持律師簽的)
想請教各位道長的經驗,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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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43
1F:推 Homeyu:投保勞健保不需要房屋稅單跟租約,勞保是以「XXX律師」做 09/08 19:24
2F:→ Homeyu:投保單位;健保則是以事務所名稱為投保單位 09/08 19:24
3F:推 Homeyu:你勞保可以檢附公會證書、律師證書等自己設立一個單位。 09/08 19:27
4F:推 CKun:請問自行執業的健保費是不是特貴呀? 從自付20%變成90% ? 09/12 22:28
5F:→ CKun:投保單位負擔:60% 個人負擔:30% 政府負擔:10% 09/12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