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gardself (讚寶寶)
看板Lawyer
標題[新聞] 兩岸訴訟文書 改郵寄送達
時間Sun Apr 27 17:28:29 2008
想請位一下版上律師和司法官對於這個新聞的看法
因為好像目前為止都聽不到討論和意見 但總覺得這事滿重大的
不知道這樣的話兩案訴訟會變成什麼樣子
新聞出處:
http://0rz.tw/6f43E 蘋果日報2008.4.23
新聞內文轉載:
【王家俊╱台北報導】
涉及兩岸民事訴訟的台灣民眾要當心了!陸委會昨說,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未經協商下,
今起大幅更改寄送給台灣人士的民事訴訟文書方式,從現行法院與法院對口,改為郵寄、
傳真、電子郵件送達。換句話說,不熟悉新規定的台灣人士一旦漏接郵件,很可能遭缺席
判決,權益受損。
陸委會批矮化台灣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批評,中國公布這項《關於涉台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若干規定》,載
明「一個中國」原則,把台灣國內化,嚴重侵害台灣人民權益,比港、澳還不如。他呼籲
,到中國旅遊、經商,一旦涉及訴訟關係,最好回台灣法院處理。
劉德勳說,中國規定,今起人民法院向台灣當事人送達民事訴訟文書方式:在大陸有地址
者直接送達,在台灣有明確地址者郵寄送達,有明確傳真、電子郵件地址者也可依此送達
,「這比對待中國公民更狠,建議新政府上任後海基、海協兩會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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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賜我平靜 能接納我無法改變的事
請賜我勇氣 能改變我可以改變的事
並且賜我智慧 讓我分辨這二者的不同
BY馮內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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