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hen0901 (奮戰中~)
看板Lawyer
標題Re: (轉錄)專利代理人與律師之間的關係-智財局函釋
時間Fri Jan 11 09:45:02 2008
※ 引述《ioyrc (IBT好難...><)》之銘言:
: ◆ From: 61.230.30.220
: 推 crann:所以 是否過了1/11之後 律師一樣可以去登記成為專利代理人 01/11 00:37
: → crann:之前聽人家說要趕在這天前去申請 是申請成為免試的專利師 01/11 00:37
: → crann:而不是申請專利代理人的最後期限 是吧? 01/11 00:38
: → ioyrc:我的印象中,那個應該是申請專利師的期限喔... 01/11 00:45
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於97年1月11日廢止生效,
因此,廢止後即不再受理申請核發專利代理人證書。
申請核發代理人證書須在97年1月10日前(含當日)提出申請,逾限則無法受理申請。
但依專利師法之規定,本局仍受理申請補發或換發專利代理人證書。
http://0rz.tw/cb3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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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6.8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