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nhart0213 ( )
看板LawsuitSug
標題[諮詢] 勞資糾紛,資方積欠獎金
時間Mon Mar 2 16:09:31 2020
去年2月從前公司離職
當時因為公司手頭較緊,所以部分獎金換成股票
公司有簽署一份同意書,承諾1年內把股票以原價贖回
今年2月到期,公司仍未贖回
到期後已發了存證信函,公司仍無任何動作
接下來想要走法律途徑解決這件事
想走民事訴訟,但是好像可以走支付命令
在司法院網站上民事書狀範例裡又有民事聲請
那聲請資產扣押或是強制執行又是在什麼步驟呢?
有點不太清楚怎樣的起手式比較適合,然後整個流程順序又是如何?
謝謝版上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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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m0107386: 先走支付命令,公司再裝死20日你就能直接強執了 04/02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