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1823akimo (屎鼻)
看板LawsuitSug
標題[諮詢] 卡神告我妨礙名譽
時間Sun Sep 17 20:35:43 2017
卡神-楊蕙如
因為我發的這篇文章告我妨礙名譽(帳號:mbbtgta)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502855490.A.56F.html
她自己本身確認發文說有告(帳號:slow)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504419689.A.3C5.html
今晚剛剛刑大要跟我約時間做筆錄
刑大表示沒意外就只是說明而已
因為我的文章沒問題
依照我的案例
依照我的案例
我可以先跟八卦版版主申請檢舉她多重帳號
那最後若不起訴,我是否可以反告她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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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216.1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uitSug/M.1505651747.A.4F4.html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0:58:07
1F:→ mithralin: 一個人可以有五個帳號09/17 21:30
ㄜ…是喔!好吧
2F:→ mithralin: 再來八卦版目前暫停受理多重帳號查詢09/17 21:31
3F:推 wbacb: 她那一句告你妨礙名譽啊?09/17 21:47
阿災…刑大說是我那篇文…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1:49:06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1:49:58
4F:推 j31404: 先把誣告定義搞清楚 誣告是對方拿不實的證據對你提告09/17 22:21
嗯,我有爬文
大概瞭解
但她告我的那篇文
但她告我的那篇文
的確沒有不實證據阿
這樣也不符合誣告嗎?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2:28:18
5F:推 j31404: 恩恩 不過條件很嚴苛 要看檢察官怎麼認定09/17 22:34
6F:推 j31404: 是說警察怎麼找到你的阿 查IP??09/17 22:37
是的…查ip可以知道申辦人是誰
7F:推 j31404: 對方告不成 不代表 誣告,你要提出有利的證據指出她哪裡誣09/17 22:41
她這樣還不算誣告喔?
不過有人說
她這樣亂告我,浪費我時間
我也可以反告她,浪費她時間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2:42:34
8F:→ j31404: 陷你09/17 22:41
9F:推 j31404: 誣告的條件很嚴苛,不要覺得很容易告09/17 22:46
10F:推 j31404: 舉個例 今天他是拿一個杜撰的文章告你 那你可以告誣告09/17 22:51
11F:→ j31404: 但他今天只是認為你的文章有妨害到她的名譽 要告誣告很難09/17 22:52
12F:推 j31404: 不過你要告也是可以去試看看09/17 22:54
所以我告她誣告
然後她又再反告
會不會變成這樣循環?
會不會變成這樣循環?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3:04:20
13F:推 j31404: 要告人很容易 只要去警局報案 警察大部分都會受理09/17 23:09
14F:→ hidog: 誣告很難成立,亂告 != 誣告.09/17 23:10
15F:→ hidog: 只要證據不是假的,不是無中生有,不是捏造,基本上都不成立09/17 23:10
16F:→ j31404: 這樣告來告去真的沒意義 你當時的做法應該是跟站方檢舉09/17 23:10
檢舉沒用
剛剛ㄧ樓提醒
ㄧ人可以有5個
所以沒辦法檢舉
有想到
的確這樣告來告去沒意義
浪費很多時間
17F:→ hidog: 是說這個辦案效率也太高了吧,才一個月就找到人= =a09/17 23:11
※ 編輯: c1823akimo (123.240.216.19), 09/17/2017 23:14:51
18F:→ j31404: 之前不是才說3年以下通保法不能查IP,結果還是能查09/17 23:12
19F:→ hidog: 請自己去翻修正條文....09/17 23:13
20F:推 j31404: 沒事就好 上個PTT被告真的感觸良多 過來人的感想09/17 23:20
21F:→ bbbing: 只要有一點點根據就不會成立誣告,妨礙名譽又是很主觀的事09/18 08:48
22F:→ bbbing: 總之只要你有指名或者暗示到她,大概就不可能成立誣告09/18 08:49
瞭解了
謝謝
那我這案件
她告我妨害名譽
告的成嗎?
※ 編輯: c1823akimo (49.217.35.51), 09/18/2017 09:07:25
23F:→ bbbing: 我覺得基本上也是無法成立 09/18 11:37
24F:→ bbbing: 一方面你說的是真的二方面她自己有承認 09/18 11:42
25F:→ cyndi1120: 這種案件要拖超久的,我是被人私訊辱罵後我公開對話內 09/18 14:26
26F:→ cyndi1120: 容也被對方告。四月對方提告,六月開偵查庭,一直到現 09/18 14:26
27F:→ cyndi1120: 在都還沒有一個結論,書記官說檢察官將案件交給文書官 09/18 14:26
28F:→ cyndi1120: 處理,目前還在偵辦中 09/18 14:26
29F:→ hidog: 所以我才覺得很怪,第一次聽到警察找人這麼快的orz 09/18 14:32
30F:→ bbbing: 報案不用找到人,只是準備開始找人,這個當然很快 09/18 18:33
31F:→ hidog: 我的意思是九月初提告,還不到一個月就傳去做筆錄了 09/18 20:04
32F:→ hidog: 速度快得讓我有點意外...@@||| 09/18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