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3su ()
看板LawsuitSug
標題Re: [諮詢] 關於民事損害賠償請教
時間Fri Jan 15 11:19:22 2016
※ 引述《voddov (....)》之銘言:
: 如標題 某八卦訟棍在13年提告我妨害名譽 (同時告了10幾個板友)
: 13年底判決不起訴 14年他申請再議一樣不起訴
: 現今又收到他提告民事損害賠償 調解庭通知書(台北簡易庭)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1. 調解庭似乎不能移轉管轄? (小弟人在高雄)
您錯了,民事以"被告居住地"為主,而不是以案發地或是告發地
所以您就移轉管轄吧,讓他南下開庭
若他當天沒去、沒請假,請跟法官要求"一造辯論判決"
若他當天請假,請把您要陳述的都告訴法官,調解庭比較可以讓您花時間陳述意見
若他數次都請假不到,法官會以強制到庭要求出庭,
再不出庭可請求法官心證、視事證判決
: 2. 完全無和解意願 可以不去調解庭並要求直接進入訴訟程序嗎?
可以,跟傳票上的書記官告知就好
建議移轉管轄,讓他南下就對了
: 3. 此案他同時向一位住台中的板友求償,進入程序後我若要求移轉管轄到高雄,可行嗎?
可以,沒問題,台中板友也可以移轉管轄到台中、您的到高雄
等於是兩個縣市法院管轄,也請盡快跟現在的書記官提出移轉管轄
: 4. 如無法移轉,我可以寄出之前的刑事不起訴處分書跟答辯狀,請法官直接做出判決嗎?
: 以上問題 煩請不吝解答 感謝~ <(_"_)>
可以,直接簡單告知法官不願意和解。
並盡量附帶所有相關新聞、訴訟相關資訊,可以讓法官參考
PS:
既然都已經事過境遷這麼久、加上不起訴這麼久、再議不起訴這麼久
您可以參考一下精神賠償案例,可以跟他提出民事精神賠償損失訴訟
若您參考覺得可行、也願意,請在移轉管轄時順帶提訴,提訴狀紙一併呈交
這個就需要以他的所在地為管轄法院,所以建議您三思。
若您三思後也願意,這個可以出庭兩次左右、讓法官直接判決賠償金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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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3su (182.155.59.187), 01/15/2016 11:25:30
1F:推 voddov: 感謝詳細回覆 對我很有幫助 謝謝 :) 01/15 11:58
2F:推 Lailungsheng: 推 01/15 12:01
3F:→ Lawleit: 錯很大 01/16 06:52
4F:推 mithralin: 想問一下樓上哪裡錯了 01/16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