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suitSugID (網路訴訟諮詢板匿名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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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個人出庭時遇到的小瑣事
時間Thu Jun 4 11:41:38 2015
我很久前有匿名發過一篇滿完整的網路被告心得文,
這邊是補充點我出庭時所觀察到的小東西和其他瑣事
我個人是先收到傳票,接下來到地檢署報到,那邊環境原則上跟醫院沒兩樣
先找法警"掛號",接著你會看到一堆人滿臉不爽地坐在椅子上
牆上有順序燈,輪到你再進去安捏
我本來以為會像電視演的那樣,隔著欄杆跟檢察官說話,
結果不是,輪到你時進去就一個小房間,有書記官和打字人
可能有人會覺得不可思議,為啥不是檢察官問?
我推測是因為他們對提告者心態也是心理有底吧
小東西交給書記官處理就好了(辛苦書記官姐姐了)
經過了解,我才發現現場有一堆跟我一樣是被......告的人
有男有女,年紀通常在25~35歲間,很多是特地請假過來的上班族
聽到有一位說他自己已出庭兩次,但都是問ID是不是自己的
我推測他應該是被提告者"批次"提出資料告的,
真的很衰,還有人東跑西跑不同法院的
除此之外,現場還有可憐的房東(被告應是房客,他只是申請網路給房客用但IP被查,
實在有夠衰小),以及父母被傳的
有一對父母被問完話之後非常緊張,一直有想和解的念頭,
對於這點我實在對提告者感到很憤怒,
他們的行為不僅浪費司法資源,還造成家庭恐慌
(其實之後回頭看,這些都是小事,即使留下前科也不是啥殺人放火的大罪,
最多罰錢了事。大家都有第一次,尤其地檢署氣氛凝重,
請盡量不要自己嚇自己)
看著陸續有人被問話出來,有人很淡定,對那些無理的提告內容能夠自圓其說
但也有人臉色凝重,因為他在罵對方時有把對方的外號打上去,
除了內容實在不妥、對象又好猜,這個真的比較難自圓其說了
聽他說,書記官問話時不斷問:
"你說你打XX不是在指他,那你是在指誰?"
雖然我被問了一堆都沒被問到類似問題,但如果是我,
應該會堅持自己不是在指提告者到底吧!不要被嚇到自己承認了啊!
另外,我也聽說有人問話時間在書記官快下班前,
問話時書記官很沒耐心,問沒兩句就說:
"你要不要回去寫狀寄來就好?我聽你講一句打字就要打半天了!"
這時請千萬不要妥協!堅持當場說完!原因是,
你回去不見得知道對方告你的細節和書記官可能質疑你的點!
千萬不要放棄自己答辯的權益!
最後補充,我記得先前某版有辦過被告者的"版聚",還請了律師及書記官到場,
說真的,雖然我覺得參加的收穫很有限,律師也不敢跟你肯定有罪與否,
但多聽聽各種聲音,可降低你的迷惘!
我想說的是,迷惘者可透過多爬文,主動問那些身經百戰的資深前輩XD
但記得別誤問道言公木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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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這個應該是多人被告的情形.感謝分享 06/04 17:58
2F:→ Lailungsheng: 我的經驗是2個被告(我跟另一人)在台北地院就是檢察 06/04 17:59
3F:→ Lailungsheng: 官自己問.書記官在旁邊打字.法警站旁邊. 06/04 18:00
4F:推 leito: 我也是檢察官自己問,還當庭幫忙介紹對照訴訟討和解金流程 06/04 20:16
5F:→ leito: 。幫忙打知名度 06/04 20:16
6F:→ leito: 專業的訟棍一定會提再議,理由寫一堆還是被駁回 06/04 20:17
7F:→ HelloLadies: 專業? 只是一直用”訴訟程序”擾斷被告逼你跟原告達 06/05 00:58
8F:→ HelloLadies: 成和解吧,我自己遇到那個是這樣,至於專不專業嗎... 06/05 00:59
9F:→ HelloLadies: 就舉個例子來說好了,妨礙名譽再議駁回還要交付審判 06/05 00:59
10F:→ HelloLadies: (交付審判必須由律師遞狀,通常必須支付律師費用) 06/05 01:00
11F:→ HelloLadies: 這樣是不是專業? 我想本版本科的人一堆看到這有個底 06/05 01:00
12F:推 YYOO: 和我那次同一間的樣子?情況好像 06/05 15:40
13F:→ r1t1r: 我是單獨被蘇先生告~~有看到檢察官 XDD 06/06 11:10
14F:→ bbbing: 訟棍的專業就是這些啊,雖然這一行越來越難賺 06/07 21:10
15F:推 chinaeatshit: 專業訟棍是先舉個無關緊要的事證 不起訴再議換要求 06/07 23:12
16F:→ chinaeatshit: 換檢察官 並提出稍微有利的事證 再議後又不起訴 就 06/07 23:13
17F:→ chinaeatshit: 再換檢察官 然後又舉別的新事證 再議除非事證明確 06/07 23:14
18F:→ chinaeatshit: 不然通常都會駁回 但專業訟棍常會故意一點點的舉證 06/07 23:14
19F:→ chinaeatshit: 把訴訟時間拖的非常的長 逼你跟他和解 我自己就親身 06/07 23:15
20F:→ chinaeatshit: 經歷被玩了三年 不起訴書加一加快100多頁 06/07 23:15
21F:噓 musoutensei: 書記官冒充檢察官犯不犯法啊?第二次看到這種瞎掰文 06/12 01:02
22F:→ musoutensei: 該不會又是同一人吧… 06/12 01:02
23F:→ v3su: 基本上,書記官是不可能的,事務官才可以……因為這個到了法 06/12 02:59
24F:→ v3su: 院會被法官打臉,檢察官也會被記申誡 06/12 02:59
25F:推 LLsolo: 會不會打字人才是書記官 原po的書記官是事務官-.- 06/26 09:52
26F:→ LLsolo: 書記官無法問案阿= = 06/26 09:52
27F:→ v3su: 應該是事務官啦 Orz。而且看好多篇八卦出庭分享文,都是檢 07/02 01:11
28F:→ v3su: 察官親自偵訊。應該是原PO誤認 07/02 01:11